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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完善
2020-07-15 09:18:0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傅思明

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实行“一国两制”,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智慧,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政治文明的独特贡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一国两制”是党领导人民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伟大创举。

香港回归祖国23年来,“一国两制”的落实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存在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其中一个长期困扰香港的问题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执行机制未能建立起来,这不利于维护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立法”是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先决条件。1987年4月16日,邓小平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的讲话中指出,“中央确实是不干预特别行政区的具体事务的,也不需要干预。但是,特别行政区是不是也会发生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如果中央把什么权力都放弃了,就可能会出现一些混乱,损害香港的利益。”

维护国家安全从来都是中央事权,由中央政府承担根本的、最终的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者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但香港回归23年来,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完成该项立法的宪制责任和法律义务。极少数反中乱港分子勾结外部敌对势力,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对国家安全和主权构成严重威胁。

为解决这一问题,今年5月28日,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遵循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人大的授权,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以下简称《香港国安法》),并列入《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布实施。这是继《香港基本法》之后,中央为香港专门制定的第二部重要法律,也是对“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完善。《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和实施堵住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制度漏洞,既坚守“一国”原则,强调国家安全属于中央事权,同时也充分尊重了“两制”,很好地体现了中央对港全面管制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的统一,是“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

《香港国安法》是一部兼具实体法、程序法和组织法的重要法律。该法对相关四类罪行的犯罪构成和刑罚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从中央和特别行政区两个层面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确保这部法律有效落地、执行到位。该法明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承担宪制责任和主体责任,中央人民政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和最终责任。在具体分工中,将涉及相关罪名的大部分案件的管辖权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机关,适用香港的检控程序。此外,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能力和手段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以及国防军事等复杂因素时,香港更是力所不逮。为此,《香港国安法》第55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本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一是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二是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三是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和国家有关机关只在上述三种特定情形下行使执法权。《香港国安法》设计了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两支执法、司法队伍,并且互相支持、相互协作、互为补充,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和机制体系,这是实事求是的制度安排,更是中央全面管治权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支持和加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工作和司法工作。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显示了中央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依法治国、依法治港的信念以及敢于斗争的精神,彰显了中央政府作为“一国两制”最坚定维护者的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一国两制”的具体实践中,必须牢固树立“一国”意识,坚守“一国”原则,正确处理特别行政区和中央的关系。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不能允许的。香港的实践已经证明并继续证明,筑牢“一国”底线,“两制”才能良性发展。《香港国安法》解决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的法律漏洞、制度缺失和工作“短板”问题,惩治的是极少数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港独”分子和暴力分子,保障的是广大香港市民的合法权益和自由,必将成为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胡建淼专家工作室供稿)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