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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群发展的新方略与动能再造
2018-05-28 07:50:00  来源:金陵智库圈  作者:李程骅 黄 南

  在过去40年的时间里,当代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200多年的路程,城市群的快速形成与迅猛发展,在托起“城市中国”的同时,也在重塑中国经济地理的版图,重构全球城市体系的框架,成为引领中国现代化与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载体。进入新时代,我国未来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方略是要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由此,在把握好现代城市群主导区域与国家发展新格局的基础上,围绕建设多个世界级城市群的国家战略目标,来全面审视和认知我国城市群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承担的新使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价值。

    一、我国城市群发展的进程及阶段特征

  区域经济一体化托起的现代城市群,是一个国家城镇化的高级阶段,更是一种更加集约、高效和重质量的区域发展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群发展进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传统城市群的自发培育期,时段大致为1978年到21世纪初。在计划经济体制束缚、工业化刚起步和国家不鼓励发展大城市的政策背景下,这20多年的城市群发展较为缓慢,甚至还出现阶段性的徘徊,但这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从“乡村中国”转向“城市中国”发展道路中必须承受的代价。

  第二阶段为现代城市群的快速生长期,主体时段为“十一五”“十二五”的近10年时间。2003年中国正式加入WTO之后,经济与城市发展高度对接国际社会,特别是在城市化率超过50%的时候,又在全球成长为第二大经济体,顺应城市化规律的现代城市群的快速发展,成为推进区域一体化、消除城乡差别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但这一时期,地方政府主导的土地城市化现象严重,城市群的内在发展质量不高。

  第三阶段超级城市群规划推进期,时段为“十二五”末和“十三五”前期。主要体现为以人为本、区域一体、高度开放、高频互动、五位一体的城市群与大区域联动发展、协同发展的机制设计和空间形态。城市群的内部发展转向空间集约、高效绿色,外向发展突出对接全国城市体系和创新网络,互联互通、深度融合成为价值共识。

  从当代中国的城市化周期进程来看,我国城市群发展在进入第三个阶段后,规模超级化、形态网络化与分工体系化,成为重要的表现特征。未来在现代高速轨道交通托起的骨干框架之下,跨区域集群化的速度会进一步加快。当前,我国的城市化率已经达到57%,到2020年即“十三五”末期,将超过60%,到2030年将接近70%,这一时期将呈现城市加速集群发展的特征,超级城市群统领下的次级城市群、都市圈,在加速要素集聚的同时,还会进一步提升城镇化的质量。我国要在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2035年实现基本现代化,必须培育出具有直接参与全球产业竞争和价值链分工的新兴地域单元,使其成为国际化的创新资源集中地和策源地,只有超级城市群才能担当起这一重任。因此,在国家战略层面运用好现代城市群的引领作用,促进区域的协调发展,培育具有参与全球竞争能力的新兴区域,以高质量的城市化建成高度现代化的国家,是中国城市化道路的理性选择和应有使命。

  二、我国城市群“巨型化”特征的显现与战略定位

  世界范围内的城市群与区域现代化的进程都表明,区域一体化是经济增长的助力器,而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形成,则首先表现为区域一体化的空间集约,形成高效的经济区域。现代意义上的城市群或都市圈,实际上是一个巨型的城市经济区,即是以一个或数个不同规模的城市及其周围的乡村地域共同构成的、在地理位置上相连接的经济区域,是一定区域内空间要素的特定组合形态,其在产业结构、组织结构、空间布局、专业化程度、区位条件、基础设施、要素的空间集聚方面比其他区域具有更大的优势。

  当前,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入到城市群、都市圈主导的空间发展新阶段,“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一体化、长三角城市群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引导,加上高速铁路网的快速建设,高铁城市带的逐渐成形,已经在重塑全国的经济地理。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三角及粤港澳、长江中游和成渝等五大巨型发展区,体现出国家的空间大战略。在巨型发展区内,会有传统的龙头城市、首位城市或中心城市,但多层级的中心地化是不可阻挡的大趋势。顺应巨型发展区的规律,优化资源配置手段和利益协调机制,探寻高效的政府和市场的协同方式,有助于从根本上破解大区域内的均衡发展、协调发展问题。多中心巨型城市区域针对主城、中心城市存在的功能过度集中问题,通过有效的疏散和平衡作用,来解决无序发展、快速膨胀、资源浪费的城市病问题,为现代城市规划走出单中心的思维定势、促进大空间的网络化,多核心大都市区、多中心城市区域等的建设,提供了方向性的引导。在超级城市群构成的巨型发展区内,形成多中心的空间结构,可以达到内部的“规模互借“效应,即在更大的地理空间范围内实现经济的规模收益和集聚。此外,在一个巨型区内,城市群内部等级化的多中心演化,有效促进了专业化的分工协作,以及均衡的生产力布局,缩小了相邻区间的收入差距,实现了整体性的增长。

  在中国的五大巨型发展区中,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是在国家战略层面进行空间规划与功能界定的,已经突出了功能疏解的多中心发展理念,体现了作为发展大国、“城市中国”和经济大国的责任担当。2010年通过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发布,构建了“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我国未来重点推进的城市化地区也得以明确,国家的相关政策也将对这些地区给予倾斜和支持。

  但是,跨地区超级城市群规划在推进实施的过程中,深度的互联互通会涉及行政、交通、经济、生态等多个领域,存在着多重利益纠葛。为此,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侧重点:一是树立“城市群家族”的有机系统识别,在政府和市场的双重力量作用的平衡下,有序推进集群式、协同型的多中心区域建构。巨型发展区是超级城市群,未来将形成结构多元的庞大网状城市复合体,充分认识每个城市自身所处的层级和节点位置,把握机遇、顺势而为,会加速提升自身的能级。二是抓住高铁网络系统重塑中国城市群形态,以及高铁城市带逐步成为空间发展主轴的机遇,把次区域、节点城市发展重心朝高铁城市带靠拢或对接。在巨型发展区内,高铁、地铁和轻轨的有机结合,能高速、高效率地整合发展的资源要素,培育出一个个新的“空间落点”,以缓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的产业互融和空间融合,促进合理的空间层级体系和特色性功能区的协调发展。三是加大培育地方性的“创新单元”,构成跨越层级的网状创新空间,促进大都市复合体内部的结构重组与要素配置效率提升。政府可以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以制度创新来引导大区域与城市群的协调发展。同时,要创新协同发展的组织模式,发挥地方单元的主观能动力,促进各种利益群体参与,建立完善的利益评判与分配、补偿机制,培养一个个充满创新活力的“创新单元”,倒逼整体系统创新。

  三、我国城市群与区域协调发展的动能再造

  追求城市群与区域一体化的高质量发展,首先要把握好中国特大城市与城市群快速崛起带来全球城市体系与国家城市体系重组的新机遇,借助“一带一路”与我国形成全面对外新格局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提升东部发达地区特大城市与所在区域的国际竞争力与对外开放水平,以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粤港澳湾区城市群的能级提升,在全球城市体系与产业体系中,起到战略枢纽作用,站上价值链的高端位置,为实现基本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的创新载体与动能支持。其次,要把握好我国开启基本现代化新征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要求,抓住关键的规划“窗口期”,顺应城市与区域现代化演进规律,加大深化改革力度,在城市群、都市圈内部空间结构的重组优化中,通过科学的规划、多规合一来整体提升发展质量。通过规划建设新中心、形成层级化的多中心,形成多中心的空间结构,在更大的地理空间范围内实现经济的规模收益和集聚,促进整体上空间价值的平衡。再次,巨型化城市群的加速发展、高质量发展,将促进更高水平的跨区域分工合作与协同发展。新时代的地方性城市与区域规划,要立足于区域与国家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充分把握城市群时代区域经济集群化的新特征,跳出传统的基于行政区的空间规划思维,展现“抱团发展”的理念与行动策略,并在新的空间结构体系和产业结构中,实现资源互补、协作共赢,共同提升城市群与区域的发展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跨地区的巨型发展区、超级城市群规划在推进实施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行政、交通、经济、生态等多个领域,存在着多重利益纠葛,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协同发展的共识,并落实到实施方案和行动上,依然需要创新策略与动力的支持。因此,在城市群内全面系统地、分阶段地落实各项重点任务,除了“自上而下”提要求外,还需要地方和区域结合自身条件和发展的功能定位,制定具体的实施策略和行动方案,才能建立起高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由此,增强城市群与区域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必须加大全面深化改革的力度,以高效的市场机制、协作机制、互助机制和补偿机制等来汇聚各方发展力量,形成城市群与区域一体化建设、共享发展成果的价值共识与务实行动,为构建城市群为主体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能。要着力打造跨越层级的网状创新空间,构建城市群内多向支撑的创新空间载体,培育特色性的“创新单元”,促进城市群复合体内的结构重组与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再造特色主题性“空间落点”,推进大中小城市的产业互融和空间融合,促进合理的空间层级体系和特色性功能区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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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