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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防范长江江苏段公共安全风险
2018-05-16 09:47:00  来源:《群众》  作者:张兰青

  长江是货运量位居全球内河第一的黄金水道,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明确提出要以长江黄金水道为依托,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安全是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要从对接国家需求、服务江苏大局的高度,系统研究长江水域公共安全面临的主要风险、存在的问题症结及解决的思路,确保长江水域公共安全整体态势稳定,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

  长江江苏段公共安全治理的现状

  长江江苏段位于长江下游,地处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地势低平,襟海带江,工业发达,经济腹地辽阔,流域全长360多千米。近年来,随着江苏沿江沿海开发大提速,沿江各开放港口经济迅猛发展,港口吞吐量不断增长,水上交通呈现出船舶流量大、交通密度高的特点,与此同时,还出现了水体污染源多、水环境问题突出、危化品储运体量大、管理条块分割、安全治理碎片化等一系列影响公共安全监管的难点问题。

  目前,沿江两岸30多个集中式饮用及备用水源地、15个化工园区和187座危险化学品码头犬牙交错,沿江地区污水排放量约占全省总量的80%,长江江苏段水质为三类。2016年进出江苏长江各港口的危化品船舶总量约10万艘次,港区及周边危化品储罐近1500座,如发生安全事故,将严重危及水资源安全。同时,危化品储运体量大,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风险隐患。

  与此同时,长江涉水事务管理权分属中央15个部委、76项职能,19个省级政府、100多项职能。分环节、分领域的管理体制,权责主体明确,但难以适应对象边界的变动性,部门间职能重叠和脱节易导致推诿扯皮,不利于应对全链条和流动性的安全隐患。目前,长江干线的公安管理同时属长航公安和地方公安管理,由于历史原因,以及地方公安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办法与长航公安依据的交通部门等非公安部门的法规、办法不一致,协同执法存在困难。

  长江江苏段公共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以整体性破解碎片化,推动有界治理向跨界治理的转变。长江水域公共安全问题的发生或影响往往跨越了时空界限,应对也突破了行政部门的职能边界,要厘清治理中分与合的关系,在专业分工基础上,积极寻求工作融合、力量整合、机制联合。要打破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壁垒和隔阂,实现资源和信息的共享与利用,从常规状态下的基础信息搜集整理、分析研判、资源储备,到非常规状态下的应急指挥、现场处置、社会动员等都要改变各自为政的局面,切实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要充分调动和利用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的力量与资源,通过法律法规、教育动员等多种手段,明确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人在公共安全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有效改变政府部门单打独斗的不利局面。

  把握突发性与规律性特征,实现应急管理到风险治理的前移。人民群众不仅要求及时有效处置好突发事件和最大限度挽回损失,更希望少发生甚至不发生突发事件。因此,既要重视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置,健全长江水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案体系,定期更新与演练应急预案,部署充足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将突发事件的损害降至最低;更要掌握与遵循风险规律,对长江水域潜在的主要威胁与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和归类,确定风险的等级,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策略,严密风险监控机制,推动重事后应对向重事前治理的转变,实现应急管理向风险治理的全面升级。

  充分运用大数据手段,构建数据驱动型治理新模式。长江水域人流、物流、信息流汇集,要将数据思维贯穿于公共安全治理的全程中,建立公共安全大数据收集网络,形成公共安全数据中心,通过对长江水域公共安全事件诱因和演化过程信息进行监测、研判、预警、控制,整合、完善、共享公共安全信息资源,规范公共安全治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处理、传播、使用、回馈等程序,实现将事件发生后的应对转变为事件发生前的预测,提升长江水域公共安全治理水平。

  推进长江江苏段公共安全治理的对策措施

  强化党委政府统领,搭建整体治理格局。以党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集中统一、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要求,探索建立相关管理机构,厘清航道管理、水警、消防、船舶船员管理、水上交通管理、渔政管理、水利水务执法、海警缉私等权责。将长江水域公共安全治理纳入扬子江城市群建设规划,推动省内沿江八市建立跨区域政府联系机制和条线部门、专门办事机构对接机制,并将其作为地方政府综治考核内容。引导社会化服务机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完善信息公开、举报奖励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长江上、中、下游跨省安全协作机制建设,共同应对区域突发性公共安全问题。

  加强水域治安管理,创新信息共享机制。以《江苏省水域治安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推进长江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治安联动协同机制,重点织密织牢水路堵控网、水面巡防网、科技防控网和单位守护网四张网。会同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整合现有交通海事、地方海事、长航、渔政渔港等监督管理机构信息系统与地方公安警用综合平台资源,最大限度解决船舶报港、危化品船舶审批监管、AIS船舶信息、船员及船舶从业人员等社会行业信息资源共享难题。

  重视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对长江水域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科学界定风险等级,绘制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编制长江水域重大安全风险白皮书,及时更新发布;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对各类经营单位和场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

  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提升反恐应急能力。加强统一指挥调度,明确相关部门和参战力量的职责,围绕桥梁、隧道、渡口、危化品码头等潜在的暴恐风险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齐抓共治的反恐防范和应急处置新机制。建设水上消防站及专用消防码头,配备可扑救万吨级油轮火灾的消防船,以及救生、破拆、堵漏、侦测、照明和防护等特勤抢险救援专业器材。建设水上反恐培训基地,提升水警等警种及反恐力量实战技能。制定完善政府购买公共安全服务指导目录,强化专业技术服务力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落实监管措施手段,完善涉危运输管控。涉水部门应加强水域、岸线相关产业、行业监管,实时跟踪监管危险物品流向;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对饮用水取水口,特别是厂区管线周边水域等重点部位,落实全时空巡逻防控措施;结合全省大数据工程建设,推进水上治安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各基础信息数据库,为执法办案和管理服务提供支撑。

  作者:张兰青(江苏警官学院院长、江苏省公共安全研究院院长)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