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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轮作休耕,除了补贴还有很多“功课”要做
2018-05-14 09:01:00  来源:紫金传媒智库  作者:郭江陵

  《让大地睡一会儿,它会开出灿烂的花》(新华日报2018-5-7)介绍:今年江苏将有70万亩耕地轮作休耕。

  这是件大事:江苏全省7500万亩耕地,一年轮作休耕70万亩,牵扯到千家万户。不算市、区(县)的配套补助,仅省级财政为此将补贴五千万元。

  这也是件好事:既有利于治理小环境——“化肥用得多,容易引发螟虫、稻飞虱等虫害;地用得狠,阳光、空气、养份吸收不够,微生物环境恶化,作物易患病害;病虫害多,就更加依靠农药化肥,形成恶性循环”,也有利于改善大环境——“太湖等水体污染源中超过两成来自农村面源污染,秋冬轮作休耕,一亩地一年至少减少60斤化肥,减少4次农药”,还有利于促进粮食种植从追求高产走向追求高质高效和绿色生态。

  耕地轮作休耕的科学原理农民可能说不清楚,但由此带来的结果他们应该知道。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全家下放到农村,所在的生产队每年会拿出一部分土地搞轮作休耕——种秧草,然后耕到地里当绿肥。他们这样做,也是从先辈那里学来的。可见,我们的老祖宗就知道耕地轮作休耕的意义并在实际生活中加以应用。

  改革开放以来,耕地轮作休耕基本见不到了——“延续40多年追求高产的耕作制度”,恐怕主要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经济人的理性选择。

  土地承包后,虽然有“三十年不变”的承诺,但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当然会追求土地产出的效益最大化。后来,规模经营多起来了(据农业部粗略统计,目前,我国种植粮食的农户中,有四成是新型经营主体),而土地流转的时间一般是事先约定的,每年支付流转费用也是硬约束,如果没有产出,大户自然难以接受——“不生蛋,养鸡干嘛?”

  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

  我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始于2004年。该政策的积极作用显而易见:当时粮食总量不足,供求偏紧,出台最低收购价政策,可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但也带来另一个影响——因高于市场正常水平的粮食价格为种粮农民的收益托底,就使其难以迈开大步闯市场;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仅能维持温饱,在没有补贴或其它收益的情况下,种粮农民轻易不敢让耕地轮作休耕。

  优质农产品产销难。

  《让大地睡一会儿,它会开出灿烂的花》里写道,丹阳老农技员谢桐洲说,补助不是普及轮作休耕的关键,市场才是。“如果市场相信好地种好米,愿意高价消费高品质大米,何愁农民不把土地当成宝来养。”谢桐洲说的是大实话。别说经济效益更好的农产品,种有机大米亩均纯利润达到3500元,种粮大户就能欣然接受耕地轮作休耕。可见,普及耕地轮作休耕的关键是付出有没有回报。高效农业的“高效”没有人会拒绝,但高效农业不仅意味着高收益,还往往与高投入、高风险相伴相随,今年畅销的某农产品,明年很可能一落千丈、无人问津,一哄而上随即一哄而下的事情屡屡发生。在市场信息不对称、农业保险不完善、政府补贴不充分的情况下,即使是大户,也难以承受一次大的市场风浪。所以,优质农产品产销难的问题不解决,耕地轮作休耕势必遭遇掣肘。 

  如果上述分析成立,普及耕地轮作休耕除了补贴,至少还该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土地流转政策必须长期稳定。

  如上所述,只有搞高效农业的,才会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补贴不到位的耕地轮作休耕;而搞高效农业,就要加大投入(耕地轮作休耕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投入);加大投入,必须扫除后顾之忧。如果没有稳定的预期,大户的收益稍高一点,就担心土地承包者要收回土地,那势必影响耕地轮作休耕的推行。这不是杞人无事忧天倾,而是多地已经发生过的情况。对此,有关方面理应有长治久安的考虑和措施。

  引导农民认清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调整的必然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张晓山介绍: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我国探索粮食价格机制改革,2016年,取消东北地区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执行生产者补贴。此后,全面下调水稻最低收购价。2018年,小麦最低收购价也首次下调,这意味着我国粮食价格机制改革全面展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叶兴庆认为:最低收购价的形成机制,或者说最低收购价的定价的理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最终是要让最低收购价回归到它的本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韩俊解读:总的一个方向就是市场在配置农业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

  有关方面应设法让广大种粮农民明白:让市场在配置农业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旱涝保收”的局面就一定会改变,农产品的生产经营就一定要对接市场需求,不能指望长期靠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维持温饱。

  多方设法缓解优质农产品产销难。

  政府鼓励耕地轮作休耕有补贴:省级财政对种绿肥每亩补助是250元,深耕晒垡补145元,有的市、区(县)还有地方配套补助,但土地年流转费一般不会低于每亩650元,种绿肥没收入,每亩还要投入成本近200元,显然入不敷出,而市场经济条件下,亏本的事经营主体一般不会做。

  有人或许会说,土地休耕后,地力提升了,产量会增加,改种有机大米,还能增加收入。

  这话对不对?逻辑上没问题。不过,从土地休耕到增加产量和收入,二者之间有很长的路要走。

  以改种有机大米为例,其中就存在众多问题:农业科研推广体系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是否匹配;传统流通模式是农民生产、经纪人收购、企业再加工后供给市场,怎样合理切分各环节“蛋糕”,保障上游生产积极性;优质优价的市场格局没有形成,农民生产高品质产品所增加的成本如何获得相应的价格补偿;相比其他行业,农业本身就更具有风险性,而优质农产品的成本投入高于普通农产品,怎样完善保险机制,为农民保驾护航……

  这些问题,不仅单个农户,大户、专业合作社甚至龙头企业也无法解决。

  这些问题环环相扣,哪个解不开,都会导致“此路不通”。

  这些问题多不是新问题,堪称“老大难”。有关方面若停留在口头号召上,而不是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理清症结所在,一个措施一个措施的逐项抓落实,动足脑筋、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很难找到破解之道。

  耕地轮作休耕牵扯到的问题肯定不止这些。因此,鼓励耕地轮作休耕不能一补了之。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