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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区域发展 探索实现共同富裕
2021-11-23 10:12: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陈利根 于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秉承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理念推动乡村建设与振兴发展,按照“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的基本原则,推动资源要素在城乡区域间自由流动、高效配置,鼓励劳动者辛勤劳动实现增收致富,增强动力、释放创新活力实现跨越发展。同时树立“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创共建”的理念,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开辟新路径、拓展新空间,共建美好家园。

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的核心就是破解区域、城乡和收入不平衡的问题,将区域协作、城乡协作、工农协作作为创新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把“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推动苏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等纳入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沿海发展、对口协作等重大工程,从而为我省苏北地区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提供思想指引和实践基础。

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实现共同富裕,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核心在于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与绿色低碳的融合聚变,创造新机遇和核心驱动力,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加强城乡区域统筹,以发展型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尤其是新型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数字化与绿色发展相融合的生态经济体系。采取系统性改革发展举措,完善收入分配格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包容性发展。要加快推动政策、规则和制度重塑,增添持续缩小“三大差距”的新动力。

探索城乡区域发展新路径,助力实现共同富裕。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为苏北在更高层次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创新区域协调新路径,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要努力推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对口协作、引导鼓励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辐射、促进欠发达地区劳务输出。通过政府联动、市场拉动、产业带动,实施差别化区域政策,挖掘区域发展特色优势,逐渐形成具有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构建以长三角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要以空间规划一体化为引领,推动资源要素在全区域自由流动、高效配置,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构建内畅外联沿海交通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持续缩小产业发展差距,加快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持续缩小公共服务差距。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和新机制。

创新城乡协调发展新路径,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要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持续强农、惠农、富农,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进市民化集成改革,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深化“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探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健全新型居住证制度,大力推行电子居住证,实现“一地发证、全市通用”,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深入实施新一轮乡村集成改革,系统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法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实施强村惠民行动,推进农业数字化、机械化、绿色化发展,梯次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引导支持村集体在带动公共服务普及普惠上发挥更大作用。要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推动人才上山下乡、科技汇聚乡村。

创新城乡协调发展新路径,缩小收入差距。以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核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提升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完善初次分配。探索直接面向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给钱给物给政策的办法。传统农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要充分释放资源性资产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方面的功能作用。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农村集体资产“三变”改革,加快“扩中”、全面“提低”,激励财富创造,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将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创业带就业,强化培育新就业增长点,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稳步提高劳动报酬占比,巩固提升居民增收“基本盘”。

要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稳定增收,减轻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和焦虑感,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持续提升中等收入群体生活幸福感。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农民仍是我国低收入群体,不同区域农民收入之间不平衡现象突出。地方党委政府要围绕农民收入问题制定倍增计划,特别是缩小差距的约束性规划要求。要借鉴脱贫攻坚的经验,抓低收入人群和欠发达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集中物力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办法。要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来减少农民,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为主攻方向。在农业内部实施分工分业,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生产效率。要加强励志扶智,强化“造血”“换血”功能。鼓励高收入者和企业家积极回报社会,健全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发展慈善信托,推行“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和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作者分别为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院长、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教授;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