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将迈上新的台阶。改革开放以来,行政区经济之间“竞争锦标赛”是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之一,但也带来了市场分割、招商引资恶性竞争等问题。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在打破经济循环关键堵点的同时,也将会重塑地方经济发展新格局。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对地方经济发展将产生四大影响
政策高地效应减弱。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不仅用足用好国家的优惠政策,而且制定了很多当地的产业优惠政策,倾力打造政策高地吸引国内外资本。这是行政区之间经济竞争的重要形式之一,尽管在国家不断加强管理以后,很多不合理的优惠政策被纠正,但仍然存在很多“隐性”的特殊优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提高政策的统一性,地方招商引资更加依赖于当地的营商环境和高级要素积累。
生产要素流动更加畅通。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特别是在互联网经济的带动下,商品市场一体化程度已经很高,而要素市场分割的情况还比较普遍。一方面,社会保险没有完全互通互认,阻碍了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另一方面,地方招商引资极力打造的政策高地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要素在地区之间的流动将更加通畅,尤其是高级生产要素将会在全国范围内重新配置。
产业链集聚加快发展。在疫情冲击下,跨国公司根据经济成本在全球布局生产的情况将会改变,安全性和社会成本将成为决策的重要变量。为了保持稳定性,全球价值链分工出现了“纵向缩短、横向集聚”的特点。疫情冲击后,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断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国内的横向产业集聚将会加快发展,形成多个产业链集群,未来的产业竞争将表现为各地区之间产业链集群的竞争。
地区产业竞争更加激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点是提高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和执行的协同性,不仅不会减弱地区之间的产业竞争,反而会加剧地区之间的竞争。不过,竞争的内涵将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不是依靠打造政策高地,而是主要依靠产业发展的软环境。
在全国统一大市场背景下地方经济发展呈现新趋势
打造综合成本优势,增强市场主体根植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不仅将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还将提高市场设施联通水平和要素市场流通性。对于地方经济发展而言,需要从打造政策高地转向打造综合成本优势,增强市场主体的根植性。一是要通过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场主体是否能长期在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则更主要取决于当地的制度型交易成本;二是要注重高级生产要素积累。企业在进行布局调整的时候更多考虑的是高级生产要素可获得性。
结合要素禀赋特点,融入产业链集群分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将进一步深化国内分工,加快国内价值链“纵向缩短、横向集聚”,在地理空间上出现一些产业链集群。产业链集群采取动态开放模式管理,会吸收很多上下游企业在某个地区进行配套,降低整个产业链受到外部冲击的风险,不同于传统产业集群强调同类产业在每个地区集聚。这就需要各个地方根据本地产业基础,结合要素禀赋特点,融入到产业链集群分工体系。
鼓励企业兼并收购,聚焦本地主导产业。全国统一大市场将会导致新一轮兼并收购潮。随着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兼并收购将会重塑地方经济发展格局。对于每个地方而言,聚焦本地主导产业才能从此轮兼并收购潮中获益,这就需要对本地重点企业和主导产业进行梳理,巩固本地企业在产业链集群中的地位,培育其在生产链关键环节的核心竞争力。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对接统一大市场。《意见》提出通过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等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尽管国家将对高标准联通的市场设施进行宏观布局,但区域内的基础设施还需要各个地方加快建设,这样才能更好地对接全国统一大市场,吸引更多的企业到当地投资兴业,进而获得规模效应和技术溢出效应。
(作者为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南京财经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