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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2022-04-12 11:34:00  来源:长江产经智库  作者:颜银根

2021年12月1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该意见于近日正式发布。意见中指出,结合区域重大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鼓励京津冀等区域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优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工作。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什么需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经历了三次重大的变化:一是,“三线建设”时期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二是,“改革开放”初期的沿海地区优先发展战略;三是,“新世纪”时期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纵观这三个时期,市场分割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圆满的解决,这其中既有市场垄断的因素,也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因素。

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是构建区域经济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促进区域融合互动、融通补充。近年来,无论是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雄安新区的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还是长江经济带协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抑或是粤港澳产学研协同发展、长三角先进科创能力和产业体系的联合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着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能够更加系统化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从城市区域层面来看,“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19个规划的国家级城市群中有着较高的市场一体化程度,但这些城市群市场一体化的程度仍然有着不小的差距。

区域协调发展主要解决区域间的非均衡发展,但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出现重视区域内发展、轻视区域间发展的现象,导致市场的一体化建设更多偏向于区域内的市场一体化。从最初经济特区的点状发展,到西部大开发的块状发展,再到新时代长江经济带的线状发展;从最初长三角城市群的自发形成,到国家级城市群的规划形成;从最初的城市快速发展,到新型城镇化建设,再到乡村振兴和城乡协调发展示范区,这些区域发展战略提升了区域市场一体化的水平,同时也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距离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愿景仍有着较大的差距。

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四大特征,需要形成了规则统一、竞争充分、高度开放、运行有序的基本格局。解决市场分割,是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最为关键性的目标。市场分割不仅会影响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会导致经济效率的低下;不仅会影响产业空间的竞争,同时也会降低居民的福利水平。新时代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要求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有效地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打破地区市场的分割和各种壁垒。如何更加有效地促进市场一体化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是新时代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亟待解决的问题。

区域协调发展中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主体内容是什么?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是资源要素能够得到充分自主有序的流动,消除资源要素在空间上流动的不合理壁垒。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那么这些不合理的壁垒也将成为阻碍市场一体化的主要因素,影响到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效果。

区域协调发展中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其落脚点仍然是市场的一体化。市场的一体化是多方面的一体化,包括商品、要素以及各行业的市场一体化等。商品一体化方面,国内商品市场整合程度在逐渐提升,并且这一趋势正在加快。国内商品市场趋向一体化时,如果经济开放水平较低,经济开放会加剧市场分割,如果经济开放水平较高,经济开放则会促进国内市场整合。要素一体化方面,劳动力市场仍然处于多元分割的状态,资本市场通过县域农村信贷资金流动以及股票市场对境内投资者的开放,正在促进资本从完全分割走向部分整合。行业一体化方面,制造业市场的地方保护趋于减弱,服务品市场分割指数也呈现下降趋势,但竞争部门与寡头垄断部门不同行业间的差距正在逐步变大。

影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地区地理位置、经济的发展、技术发展水平、国内开放程度、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地方的保护主义等。如果按照属性来看,区域协调发展中影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因素可以分为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和制度因素。其中,自然因素主要是指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地理距离的天然存在,需要借助于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网络经济的发展,来减低地理距离等自然因素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市场因素主要是指规模经济和垄断势力,需要通过调整市场结构和改善企业的运营来降低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影响;制度因素是指如户籍、土地制度和环境等规制,需要通过全新的制度设计来降低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影响。

区域协调发展中如何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经济活动在空间上具有广泛的关联,不仅包括区域内的经济活动,同样包括区域间的经济活动,只是关联的程度并不相同而已。比如长三角和京津冀城市群,城市群内具有密切的科研创新活动合作,两个城市群间的北京、上海这样的中心城市同样具有密切的创新合作。除此之外,经济活动在空间上的关联还是多维度的。不仅四大区域之间存在关联,城乡间、城市间、省份间也有着关联。正是因为这种关联的普遍存在,区域协调发展更需要用空间的视角去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

区域一体化建设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而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也对区域一体化提出了全新要求。从空间视角来看,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不仅需要在区域内实现一体化,还需要在区域间推动一体化;不仅需要在区域间要推动一体化,还要在城市群间、都市圈间、城乡间以及一般和特殊区域间推动一体化。当前,以偏向于行政单元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跨区域的空间治理成本较高;以偏向于经济单元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不同城市群间的协调难度依然较大。在资源的空间配置中,现阶段依然以政府为主、市场为辅。随着5G网络、人工智能新的科技力量创新,区域协调发展中市场一体化的空间治理需要形成新的方式,而高铁基础交通设施的建设以及大数据的发展也为促进空间治理提供了新的支持。

区域协调发展中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需要将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块状经济串联好,充分发挥出市场在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打破行政界线逐步完善空间治理体系,从平台建设、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以及激励机制的设计三个方面开展。一是,打造全国性的平台实现空间联合治理。大数据的出现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可能,通过建立全国要素交易平台(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市场、数据市场)和全国商品交易平台(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居民消费品交易平台),从信息价格公开的角度破解市场的分割问题。二是,构建空间规划体系实现空间联合治理。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各地区会根据地区特征制定相应的政策,但会形成因冲突导致市场分割。通过构建全国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解决市场一体化程度低下的问题。三是,完善激励机制推动空间联合治理。现行的考核激励机制以鼓励地区的个体发展为主,统一的、整体的、层级的激励机制相对缺乏。区域协调发展中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则需要设计从统一的(国家视角)、整体的(同级地区间视角)、层级的(上下级地区间的视角)不同视角的空间联合治理激励机制。

(作者系南京审计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