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经济去杠杆”,“要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
“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着力强实抑虚”。
这至少表明了以下几点:一是不单是金融要去杠杆,去杠杆正往实体经济深化。
过去一段时间,去杠杆的重点在于金融,现在提出了经济要去杠杆,这就找到了“去杠杆”重点和要害部门。
二是把国有企业降杠杆作为重中之重,并把它与抓好处置“僵尸企业”工作联系起来。
这在某种程度上说,过去,金融成了国有企业加杠杆的助手,国有企业的杠杆就是金融。这是必须给予重点解决的难题。
三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重点任务是要纠偏“脱实向虚”,着力“强实抑虚”。
现阶段资金不肯流入实体经济的直接原因,是因为实体经济挣不到社会平均的利润,或者过火的虚拟经济诱导资源源源不断地流入,从而出现所谓的“脱实向虚”倾向。
如果更深入具体来看,则可能与下列三个因素有直接的关系:
一是2008年4万亿货币大水漫灌、以及后续的一系列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后,现在中国经济正承受着“结构调整阵痛期”的后果;
二是目前因各种原因而导致的严重的资产荒
,或资产短缺,正在拉高资产的价格,由此吸引了源源不断的巨量资金涌入,说明虚拟经济领域虚热过火,加杠杆引起的金融风险隐患十分严峻;
三是实体经济部门同样存在着严重的泡沫化、高杠杆现象
,如严重的产能过剩和普遍存在的僵尸型国有企业,其实都是由大量的信贷资金堆积起来的。
因此,实体经济的企业部门,应该成为去杠杆的重点。
从振兴实体经济方向发力,去努力抑制经济运行中的“脱实向虚”倾向,有一个重要的角度,就是要实施供给侧的结构性改革,把在低生产率和高风险部门滞存、占用的市场资源、物质资源和信贷资源,转移到生产率更高、市场需求更大的产业部门和企业。这种结构调整可以从降低企业部门的高杠杆、化解实体经济泡沫开始,以此着手强实抑虚,解决日益严重的脱实向虚问题。
实体经济自身的高杠杆化和泡沫化现象,是一个重要的、但过去一直被忽视的问题。更为严重的是,现在的投资资源配置,正在“振兴实体经济”的政策取向和口号下,被大量地投放到产能严重过剩的一般性制造业。令人担忧的是,在现有的间接融资体制下,信贷资源配给给实体经济不是太少了,而是太多了,这就导致了实体经济企业债台高筑。这是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经济去杠杆”的基本背景,也是一个根本不同于过去一般认识的重要判断。
目前,官方并没有权威的专门的关于实体经济部门高杠杆率的表达。最近的相关表述是中国社科院李扬研究团队的数据。他们的研究认为,我国目前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为156%,其中国有企业的负债占非金融企业总负债的70%。显然,这个结论是中国负债率高,主要是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高,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高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杠杆率高。按照国际清算银行的数据,2015年底中国企业部门债务率170.8%,杠杆率居于国际首位,高出发达国家平均值80个百分点,高出新兴经济体国家平均值66个百分点。而2008年中国企业债务率才90%。
在上述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能不能继续给实体经济的企业部门加杠杆?银行金融部门能不发生脱实向虚现象吗?当前我们不能说国家对实体经济不重视,也不能说没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但是为什么还会发生资金不肯流入实体经济、往往在虚拟经济部门自我循环的现象?结论不是很明显的吗?是信贷部门的风险管理机制,在禁止资源过度地错配给实体经济部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信贷部门惜贷、慎贷的行为,解释了为什么它们总是愿意贷给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而不愿意给一般制造企业放贷。
中财办的杨伟民副主任曾经提出要坚定地降低企业杠杆率,他认为像现在这样,企业负债100多万亿,按照4%的利率计算,一年支付的利息就是4万亿,相当于2015年全年GDP增长总量。长期下去将会掏空实体经济,提早进入产业空心化的时代。
显然,给实体企业在金融上减负就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期望通过银行进入竞争,如放松民营银行进入,降低贷款利率;二是千方百计地帮实体企业把过高的杠杆比率降下来。
前者在短期内空间有限,后者是政府应该主要着力的领域。
事实是,如果我们不能够把企业部门过高的杠杆降下来,金融部门为了自身的安全,那么“脱实向虚”还会持续下去,振兴实体经济就是一句空话。
最后,建议降低实体企业部门杠杆的政策措施,主要应该在这几个方面着力:
第一,深化国企改革,把降低国企杠杆率作为重中之重,必须以竞争政策和环保政策去产能、消灭僵尸企业。
在竞争中失利、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的企业,都应该“早死早超生”。旧的不去新的不来,与其把资源留给其浪费挥霍,不让腾给更需要它的优秀企业。要注意的是,去产能、消灭僵尸企业,不要主要依据行政手段,以免误杀真正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
第二,对暂时陷入需求周期低谷的困难企业,应该用市场化、法治化的办法实施债转股,提高企业资本金比例。
一时处于市场底部的周期性企业,尤其是大型的国有企业,不能因为暂时困难就定性为“僵尸企业”。按照发达国家经验,出于就业、稳定经济的考虑,对这类企业政府必须出手进行调整援助。
第三,在加强投资者保护的前提下,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
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积极有序发展股权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金融改革的既定方针,是中国金融改革的基本方向。中国实体经济企业过于依赖间接融资,而间接融资的性质又天然地决定了它不适合承担创新等风险事业。建设一个法治化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直接融资的比例,其对振兴中国实体经济的重要性,无论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第四,一方面,要促进金融机构降低经营成本,清理规范中间业务环节,避免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另一方面,更要坚决硬化对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加强对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的约束和管理。软预算约束是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经济负债率不断上升、信用恶化的主因。在这方面,最重要的是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恢复必须通过市场来约束企业行为的基本常识。
第五,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
现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负债,往往表现为地方国企的负债,它们具有规模大、隐蔽性强、风险高等特点,是债务风险的主要来源。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地方政府不要再指望“大干快上”,单纯追求增长已没有意义。中央已经明确要求“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在强化地方政府的属地的风险处置责任的前提下,这将极大地增强地方政府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