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江苏作为农业大省和经济强省,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积极探索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走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道路,你们是先行者,要把这个路子蹚出来”。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江苏在探索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之路上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也面临诸多挑战,亟待探索出具有江苏特色的、共同富裕的乡村振兴新路径。
江苏始终将促进共同富裕置于重要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城乡融合及区域协调发展,积极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共进,全力补齐共同富裕的短板。
推动农业增效益,夯实产业基础。江苏把促进农业提质增效视为共同富裕的物质根基。作为新时代鱼米之乡,以占全国3.2%的耕地,产出全国5.5%的粮食,保障了8500多万人的口粮,且实现调出有余。2024年,江苏粮食总产量达762亿斤,是唯一连续8年实现总产量增长的主产省,端稳了8500多万人“饭碗”。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建成5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79个农业产业强镇,乡村产业蓬勃发展。
推动农村增活力,厚积发展优势。推进城乡融合、缩小城乡差距,是江苏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江苏实施“1+3”重点功能区战略,高标准建设宁锡常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与资源合理配置。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兴业、强县、富民协同推进。在乡村要素利用方面,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片区培育及和美乡村建设。此外,江苏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24年全省村集体总资产近4800亿元,村均资产超2800万元,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预计达250万元,86%以上的村经营性收入超50万元。
推动农民增收入,激发内生动力。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是江苏促进共同富裕的首要目标。近年来,江苏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城镇居民,2024年达32414元,工资性与经营性收入合计占比超75%。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2.04∶1,成为全国城乡收入差距最小的省份之一。江苏通过稳就业、促创业,培育“新农人”,为农民工提供送工服务,扶持农民创业,并创新开展“五方挂钩”“南北结对”工作机制,建成“致富产业园”,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
对标浙江等先进省份,江苏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
农业资源效益有待提升。江苏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人均耕地仅0.72 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耕地复种指数高,耕种强度大。在农业增收方面,粮食与蔬菜收益呈“一减一增”态势,耕地种粮比例高,实现粮经平衡难度大。在资源利用效率上,江苏耕地面积远超广东,但农业产值却低于广东,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也低于山东,农业资源利用效率与产业协调性均有较大提升空间。
农村活力有待增强。乡镇功能虽有所提升,但优质教育、养老、医疗等资源仍向大城市集中,乡镇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优质服务配置方面,功能仍显薄弱。此外,城乡要素流动不畅,“从城返乡”激励政策体系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与农房闲置现象普遍,农村在住房、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与城市差距较大。
农民增收举措有待创新。江苏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全国和浙江,与浙江相比差距拉大,城乡收入绝对值也在扩大。地区间农民收入差距同样明显,苏南苏北收入差距高于浙江地区间差距。从收入结构看,江苏农业“接二连三”发展不足,农村网络零售额远低于浙江,农民在工资性、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方面均低于浙江,收入结构亟待优化。
“十五五”期间,江苏应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强农惠农富农制度,加快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
科技赋能农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聚焦主导产业,加大农业产业化扶持力度,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龙头企业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实施“苏农品牌”培育计划。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关键领域研发,提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借鉴先进模式,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园,促进产学研融合,转化农业科技成果。发展休闲农业,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打造千亿级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农产品加工产业升级。
要素倾向农村,不断缩小城乡差距。以“1+3”功能区为依托,重塑区域发展优势,优化县域资源配置,健全“先富带后富”机制。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打破行政壁垒,推动产业转移与区域合作,深化跨区域帮扶机制。实施县域强基工程,赋予县级更多自主权,加强乡镇建设,提升其承接产业转移与服务乡村的能力。创新村级抱团发展模式,学习浙江乡村治理经验,将村庄发展纳入整体规划,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促进农民增收,多元拓展致富渠道。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健全土地要素市场,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对标浙江,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发展乡村新业态,培养高素质农民。发挥江苏经济优势,优化惠农政策,保持农民转移净收入增长。建设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库,培育“新农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动态监测,防范返贫风险,坚持兜底与开发式帮促结合,创造本地就业机会,激发内生动力。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收益分配机制,鼓励村集体以多种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增加集体收入。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