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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树牢正确政绩观
2024-01-10 09:41:00  来源:南报网  作者:陈志发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202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强调,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搞贪大求洋、盲目蛮干、哗众取宠;坚持出实招求实效,不搞华而不实、投机取巧、数据造假;坚持打基础利长远,不搞急功近利、竭泽而渔、劳民伤财。

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树牢正确政绩观,关键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走出一条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干部政绩考核新路。

用实践的成效检验干部政绩

客观现实性是实践的首要属性。实践出政绩,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深入社会实践,重实干、办实事,才能创造出真政绩来。实践既是创造政绩的大学校,也是检验政绩的试金石。只有实践,才能把主观与客观联系起来。领导干部工作成效如何,必须接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检验。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立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新实践中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实绩。

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领导干部的政绩都是在带领人民群众艰苦奋斗中实干出来的,离开了人民群众这个主体,任何人都不可能有什么政绩。只有把个人的政绩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才能创造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真心拥护的政绩。同时,人民群众也是领导干部政绩的评判者,领导干部创造的政绩如何,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对政绩的评价最有发言权。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把为民造福、执政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用发展的观点评价干部政绩

社会历史性是实践活动的基本特性。有些政绩,现在看是可行的、合理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有可能并不十分可行、合理;而有些政绩,当时不为人们所理解、认可,但会随着历史的发展给后人受惠。对那些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被实践发展证明属于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应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而对曾经被视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但又被实践证明属于虚假政绩或留下重大后患的,必须重新认定。因此,要建立干部考核数据管理系统、干部政绩档案制度,以量化形式、动态地记载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过程,让历史来评判领导干部的政绩。

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我们党正是始终坚持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质,才能够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不断向前发展。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和基本观点。发展是个前后承接、逐步推进、曲折前进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事业的长期性、艰巨性,需要一批又一批、一届又一届领导干部连续奋斗、长期作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政绩是在发展中创造的,创造政绩也要经历一个长期艰苦过程。现任的政绩是在前任的基础上取得的,同时也为后任取得政绩奠定了基础。因此,政绩考核工作必须跟上时代步伐,不断创新考核方法。要注意从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实际出发,把握政绩的特殊性要求,合理设置领导干部政绩的具体评价标准;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内容指标,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引导激励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干出一番事业、创造一流业绩。

用系统观念考察干部政绩

自觉能动性是实践活动的本质特性。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理论指导的共产党人,主张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实践不断前进。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政绩是领导干部德、能、勤、绩等要素在实践上的物化反映。用系统性思维考察领导干部政绩,需要从能否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角度,对干部的德、能、勤、绩等方面做系统全面的考察了解。既要统筹开展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任期考核,还要考察干部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一线、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应对能力;既要考察干部的一时一事,还要考察干部的全部工作,从而以奖惩分明、奖优罚劣激励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矛盾即对立统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用矛盾的观点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要正确把握领导干部德与才的辩证关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因此,政绩考核必须把政治品德摆在首要位置,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基本依据,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重要尺度。要正确地看待领导干部的优点与缺点,分清干部队伍的主流与非主流。要善于识别真假,对领导干部通过勤奋努力工作所取得的、为广大群众所认可的真政绩,要大力宣传、鼓励,作为选拔任用的依据;对少数领导干部弄虚作假、无中生有制造的假政绩,要坚决抵制。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把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政绩。

(作者为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校正高级讲师、南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