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国家高质量人才需求激增。高等教育面临着更为艰巨和关键的人才培养任务。辅导员作为管理者和教育者,在学生培养中作用重大。他们需具备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创新意识,适应高教发展新趋势,成为创新创业指导者、思政教育引领者和专业素养推动者。辅导员需通过在日常生活、教学管理中与学生的近距离交流,以言传身教的形式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助力学生实现从“人材”到“人才”的转变。
总体上看,辅导员的个人素养和工作能力会对学生成长成才产生深刻影响。以辅导员工作室为切入点,围绕辅导员工作职责要求与当前学生工作重难点,对学生管理方法、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展开探究具有必要性。围绕新思想、新理念、新方法,助力高校育人工作内涵式发展。
高校应积极推进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让辅导员在交流学习、互帮互助中实现自身综合水平的全面提升,以管理水平和教育水平“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兼具”,助力人才培养工作提质增效。辅导员工作室的高效运作,将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培养中的引领性作用,加快复合型、高质量人才的产出。将辅导员工作室规划好、建设好、发展好,势必会成为人才培养工作提质增效的创新引擎。
立足现实,国内高校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由于经验不足、理论指导匮乏、制度体系薄弱等因素,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质效提升缓慢,未能达到创新辅导员工作方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预期目标。究其原因,一是辅导员工作室内部组织松散。辅导员工作室一般由辅导员自由组成,各辅导员之间不存在明确的上下级行政关系,纪律性不足。同时,辅导员日常工作繁忙,辅导员工作室组织的活动难以实现全员参与,未达到辅导员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的效果。二是辅导员工作室外部激励不足。高校未能将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纳入辅导员评价和激励体系当中。由此,部分辅导员对于辅导员工作室的认知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足,片面地认为“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自身成长、利益诉求关系不密切”,缺乏足够的热情参与工作室组织的活动。
要推动辅导员工作室成为人才培养工作的创新引擎,需要对现有建设问题进行针对性解决。基于新时代高质量人才培养的需要,优化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模式,营造团结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良好氛围。
加强辅导员工作室组织管理
一方面,高校应完善顶层设计,明确辅导员工作室的性质和地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从全局上对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工作进行科学规划和统筹设计,做到各工作室目标明确、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提升学生辅导的专业化、精细化。另一方面,辅导员工作室内部要对相关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提升组织纪律性。例如,优化辅导员工作室带头人制度,评选出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素养较强的辅导员成为“带头人”,全周期负责整个辅导员工作室的领导和管理工作;构建辅导员工作室考勤制度,对各辅导员每月参与辅导员工作室活动的次数进行明确记录,对缺席次数较多或者无故缺席的辅导员展开内部批评。
健全辅导员工作室激励机制
将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纳入辅导员评价体系当中,对于积极参与辅导员工作室内部活动、为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辅导员个人进行嘉奖,并将辅导员工作室表现作为辅导员职称评选、内部晋升的重要依据。同时,高校应开展年度评价,以学年为阶段对各个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实效进行评价,如工作室内部成员综合素质提升情况、工作室内部活动开展情况等,评选出“年度最佳辅导员工作室”。将其建设过程中的经验进行推广,以此提升校内全体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水平。
明确辅导员工作室发展方向
为了赋予和巩固辅导员工作室人才培养活力的激发功能,在通过内外部机制建设来确保辅导员工作室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以教育改革创新为核心明确辅导员工作室发展的主要基调。
辅导员工作室应积极邀请在高等教育和学生管理领域有所研究的专家学者开展内部讲座,由其全面阐释新时代高等教育的理论内涵、发展方向、基本特征、本质属性、时代价值等内容,回答“为什么要进行高等教育改革”“如何推动高等教育创新化发展”的问题。由此,辅导员工作室成员能够更加系统地认知高等教育在新时代新形势下面临的主要任务,而后共同研读教育部发布的关于高等教育改革的政策文件,提炼文件精神。以此为依据确定工作方向、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实践,切实将创新元素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辅导员工作室带头人应开展“定制化”专题学习、组织“沉浸式”交流研讨,带领各辅导员针对在学生管理和人才培养方面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行共商共享,进行沙盘推演“练兵”。通过集思广益,优化方案,在落实和优化的良性循环中实现工作质量的持续提升,使辅导员工作室成为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重要载体。
立足现实情况,从加强组织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明确发展方向三方面入手加强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将其转化为激发高质量人才培养工作发展活力的创新引擎。
(作者分别为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副教授、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讲师;本文系2021年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第二批辅导员名师工作室“史丽涛名师工作室”研究成果〈渝贸院发【2021】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