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发展型”资助体系建设
2025-06-19 10:07: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郑 锷

为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高校需将经济帮扶、智力培养、志向引导三者有机结合,从满足学生的基础生活需要到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升。通过统筹推进“资助帮扶”与“人才培育”工作,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已成为新时代背景下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的重要着力点。作为保障受教育权、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国特色学生资助体系。在从保障型向发展型推进延伸的新阶段,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有条件也有义务为提升思政引领力和民生保障力作出更大贡献,提升发展型资助育人实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是确保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科学理念,为发展型资助提供了理念指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学生资助新发展格局,需将五大发展理念深刻融入学生资助全过程。在创新发展方面,坚持守正创新推动资助改革发展,健全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体系,探索资助育人新模式新方法,助力资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资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协调发展方面,保障学生受资助权利实现,通过政策协调、资源调剂、市场调节等手段,逐步缩小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学生受资助情况差异,协调推进“差异公平”。在绿色发展方面,引导鼓励多元投入,搭建国家、企业、社会深度融合的资助经费筹措合作机制,科学精准实施资助,提升资助资金使用效能,促进资助可持续发展。在开放发展方面,推进资助数据共享和有效治理,加强资助数据与税收、民政等数据对接融通,实现跨部门、跨地域资助数据集成,建强用好基于大数据的学生资助保障体系。在共享发展方面,按需施助、因材施教,回应学生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全力保障自由全面发展,努力打造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良性循环,人力资本提升、教育更加公平带来的收益由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等各方共享。

健全中国特色学生资助制度体系

资助治理,制度先行。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权和接受资助的权利,为保障权利实现,国家通过积极作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关于学生资助的操作性规定多见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政策文件中,这些规定以规定、意见、通知等形式出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2024年学生资助实施“提标扩面”,形成了一揽子资助政策并随经济发展变化主动调整、持续改进。由于学生资助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为主,资助资金的来源、分配、使用和监管尚未提升到法律高度,存在零散化、碎片化、稳定性不足等问题。马克思曾指出,公平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当前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不断完善,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型升级,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为资助立法奠定了现实基础。可将学生资助实践探索逐步提升到法律层面,推动制定资助基本法或相关单行法,明确其内在法律秩序与结构,规范政府、社会、高校和学生各方权利义务,进一步健全中国特色学生资助制度体系。

持续提升资助精准化水平

资助为保障受教育权而产生,满足特定条件将给予刚性保障,与柔性慈善有本质区别。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发展型资助的前提条件,也是资助实践的重中之重。资助者要精准识别资助对象,做到不漏助、不错助、应助尽助,提升资助资金使用效能。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被资助者在享有被资助权利的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诚实守信、偿还贷款、合理消费等法律和道德义务,否则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和道德后果,对个人和资助均产生负面影响。在实践中,为提升资助精准化水平,资助者多采用定量和定性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定量角度看,实践中探索运用多维度大数据交叉验证学生的经济需求,以提升识别精准度。需要继续深挖学生资助数据资源,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采集学生资助所需伴随式数据,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画像。从定性角度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需要主观评议和自由裁量。现有政策文件对认定标准制定了指导性意见,评议人员在家庭经济困难识别研判时需认真遵守,但参加评议人员看法立场、价值判断的差异,仍不可避免造成评判结果误差。因此,在微观的评议情境中,需要结合生源地区、就读地区、资助类型等建立完善的评议准则,以更加精细的评议标准减少主观评议和自由裁量的误差。

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相对贫困视角下,学生资助要从解决物质需求转变为以能力发展最优化为目标,减少因家庭经济不均衡造成的机会差异,更加重视非经济援助和育人效果,追求实质平等。资助育人作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十大育人体系”之一,要着眼被资助主体的个性化需求,以德、智、体、美、劳为内容,以促理想志向、促成长发展和促认知优化为重点,培养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激发资助育人乘法效应。一是促理想志向。从思想、心理、学业、就业等细处实处着手,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励志教育,通过精准有效的发展型资助,切实发挥提升学生理想志向的积极作用。例如,举办“梦想起航,资助同行”资助育人活动,加强资助育人宣传,提升学生对资助政策的认知,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与社会责任感;举办“资助育人,立志成才”主题活动,激励学生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坚定的信念,为实现个人梦想和报效祖国贡献力量。二是促成长发展。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环境、学业劣势,给予适当的经济支持、及时的学业指导、优质的就业指导,全面提升综合素养。三是促认知优化。在资助过程中因材施助,及时嵌入情感和认知优化支持,增强积极情绪体验。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是当代大学生应当具备的基本素养,通过发展型资助过程中的资助资格认定与资金发放、申请贷款与按期还款、资助金的合理使用、成长成才与反馈等环节,加强规则意识和契约精神培育。

发展型资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综合推进。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健全资助制度体系,不断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推进高校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蓄力赋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为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现代服务业智库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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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