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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培育形成江苏养老服务供给新动力
2017-08-16 15:04:00  来源:区域现代化研究院  作者:丁宏

  摘要:“互联网+智慧养老”,是运用互联网思维对传统养老服务业态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产业链,促进养老服务业内容创新、模式革新和机制创新的新模式。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指出,“鼓励各地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我省首批重点高端智库、区域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丁宏、孙巍指出江苏作为人口老龄化大省,积极探索“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既是提高养老服务效率,实现江苏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的必要举措,也是在新形势下培育养老消费新热点,形成养老服务供给新动力的战略选择,对于我省深入推进民生幸福工程,推动民生建设上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传统养老模式难以满足我省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我省是全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较早和较为严格的省份,老龄化程度比较严重,比全国提前13年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4年末,我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579.23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0.57%;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072.47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3.97%,居全国各省区之首,已基本接近国际上“深度老龄化”社会的标准。(65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7%时为轻度老龄化,14%为深度老龄化,20%为重度老龄化)江苏失能半失能人群比重也要高于全国,2013年约有240万,占老年人口的19%,多数伴有各种慢性病且长期缺乏亲人照顾;现有的养老设施和服务供给能力显然无法满足我省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总体需求。

  2、“互联网+智慧养老”符合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养老服务发展趋势

  我省老龄人口众多,而养老机构和床位数相对不足,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势在必行。如果按照“9073”(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机构养老)的养老格局比例来计算的话,2014年江苏应有1530万左右的老年人在家庭或社区进行养老,进入养老机构的仅为47万。而就目前有限的医疗、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来看,难以完全满足养老机构的护理型需求,更谈不上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上门照料服务。通过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智慧社区”建设为依托,整合有限的养老和医疗服务资源,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尤其是为失能、高龄、空巢、失独和农村老年人提供有效服务,打造“无围墙养老”的新模式。

  3、“互联网+智慧养老”可以打通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的“最后一公里”

  传统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有的养老机构和服务“一票难求”,同时又存在着很多养老机构和服务利用效率不高的现象;这里面既有养老设施和服务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也有养老服务供需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通,行业整体社会信任度不高的重要影响。通过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供给方可以应用养老互联网信息平台积累的大数据及时调整及定制产品和服务,使之更加匹配养老实际需求;消费者可以利用网站、APP等工具及用户评价系统,选择更加便利、更加实惠、更加安全的相应养老服务,从而打通养老需求和供给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4、“互联网+智慧养老”可以加强养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社会整体养老成本

  互联网思维在于遵循用户至上和体验为王的目标,进行商业和技术模式创新,从而改变传统产业的产业链和价值链。目前我省的养老服务业不仅存在着供给总体不足的情况,更存在着真正符合用户需求、品牌化、极致化的产品和服务不多,低水平重复投入和建设的问题比较严重的现象。发展“互联网+智慧养老”,可以引入新生力量打破原有封闭的竞争格局,倒逼我省养老企业优胜劣汰,加强结构调整和模式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有效促进养老地产、养老服务、健康咨询、养老培训、养老电子商务等养老产业之间的融合,打造新型养老产业生态圈,促进养老产业和互联网经济的“互赢”,从而达到与“十三五”养老需求侧相适应的新高度,提升江苏养老服务产业的整体水平。

  二、江苏深入探索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的对策建议

  1、坚持市场化方向,使社会力量成为我省“互联网+智慧养老”的发展主体

  充分落实《江苏养老服务条例》等国家省市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智慧化养老作为江苏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方向,进一步放开市场,降低养老产业进入的门槛,破除现有养老产业发展的限制,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经营、公私合作PPP、提供补贴、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鼓励包括民资、外资、NGO等各类服务主体进入养老市场,推动传统养老机构利用“+互联网”进行转型升级,激发中小互联网企业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创新创业动力,使社会力量真正成为我省“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模式的发展主体。

  2、以满足老年服务需求为导向,探索多种“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模式

  以满足新形势下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不断发展提升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尊重、培养、引导老年人的消费习惯,以“智慧社区”为依托,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坚持免费试用与产业链延伸,上门服务与大数据结合的理念,整合线上线下服务资源,创新业态模式、改造服务流程,积极发展老年平台经济、老年健康管理、老年信息服务、老年智能帮扶、老年电子商务、老年在线教育、老年互联网金融等多种“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利用现代科技和信息服务,打破传统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之间的界限,建立老年人、家庭成员、街道社区和各类服务机构的多方联动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一站式”、“一体化”的新服务和新产品,提高养老服务的供给效率,构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促进养老服务模式的创新发展和全面变革。

  3、以“互联网+医养融合”为重点,打造江苏智慧医养护一体化模式的全国示范

  进一步落实江苏《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进医疗康复和养老服务的融合发展,积极探索互联网条件下、基于家庭和社区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与我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合作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化社会组织和区域内养老机构的合作新模式,加强区域内医疗、养老、护理资源共享和服务对接,深入开展老人的日常体检、疾病预防、健康档案建立、远程监护设备数据传输评估和指导、慢性病管理、远程医疗服务、紧急救助等工作,为老年人提供长期跟踪的个性化健康解决方案和管理服务。在我省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区域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互联网+医养融合”试点项目,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逐步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的智慧医养护一体化模式。

  4、以弱势老年人群体为突破口,逐步实现江苏“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全覆盖

  按照高效、便捷和广覆盖的原则,建立省级层面的大数据平台,优先失能、高龄、空巢、失独和农村等弱势老年人群体,到“十三五”期末逐步将我省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资料全部纳入数据库,在有效保护老年人隐私权的前提下,加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间医疗、养老数据信息的共建共享,从数据收集、存储、分析和应用形成我省智慧养老的大数据生态链,重视信息技术的动态管理,建立由平台管理、呼叫中心、养老服务应用、APP手机客户端、智能终端接入等子系统构成的养老智慧服务系统平台,开展老年医疗、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的技术攻关,支持老年人可穿戴设备、紧急呼叫监控、家庭服务机器人等智能健康软硬件产品创新、研发和应用,以构建“智能化、数字化、虚拟化”养老服务系统为目标,推广全面量化健康生活新方式,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5、强化金融、人才、标准等支撑,为我省“互联网+智慧养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我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长期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加快南京、无锡等地老年护理险的先行试点和复制推广速度,切实增强老年人接受健康服务的消费支付能力。营造健康的养老金融环境,发展互联网老年金融,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融资租赁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加强养老医疗护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大力提高一线护理人员待遇,积极拓宽养老服务人员的来源渠道,逐步建立一支稳定、职业水平高、职业素养高的养老服务从业队伍,为智慧养老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智慧养老行业相关的质量管理、风险预防、评估评价、纠纷处理、信息互联互通等标准和规范,提升我省养老服务行业水平和公信力,为我省探索“互联网+智慧养老”服务模式营造健康良好可持续的发展环境。(省首批重点高端智库、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 丁宏;江苏省发改委服务业处副调研员 孙巍)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