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安全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将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放在全局中一体推进,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守住发展的“生命线”。全省连续5年无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连续6年保持在90%以上。
完善制度机制,着力健全生态环境安全责任体系。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安全卫士职责,不断强化制度机制支撑。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在全国率先谋划推动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制定《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办法》,健全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环境安全责任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环保负责人、具体岗位人员三级环境安全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机制。推行“日常执法常态查、重要节点专项查、重点对象联动查、隐患整改回头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法,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在全国率先出台《工业企业及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分级判定方法》,指导园区、企业精准排查治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结合部门实际落实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管理要求,全过程防控环境风险。强化部门协同机制。与公安部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合响应机制;深化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动、联勤、联训合作机制,推动各地组建44支生态环境消防救援应急联合队;与海事部门共同加强海洋和长江危化品船舶污染环境风险防范;与交通、应急等部门强化跨越长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敏感水体的公路桥梁环境安全保障。完善区域联动机制。与上海、浙江、安徽、山东等省市建立跨界水体联保共治和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力共守区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牵头会同上海、浙江开展跨省(市)河流太浦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整合和联动应急预案编制,率先实现防控方案全流域、全要素、“一张图”融合。
聚焦重点领域,切实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坚持把良好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障我们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和条件不受威胁和破坏。推动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创新高强度开发省份生态保护修复新模式,在全国率先划定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占全省陆域面积的8.21%,并将全省22.49%的陆域面积划定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严格保护起来。深入实施国家和省“山水”工程,创新实施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试验区建设,采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对世界自然遗产黄海湿地实施保护管理,努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定期发布生物多样性红色物种名录、外来入侵物种名录、生态环境质量指示物种清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发现物种数更新至8842种,让生态精灵们更好在江苏这片美丽大地上繁衍生息。推动环境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PM_2.5浓度连续4年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率达2013年以来最优,国考断面优Ⅲ比例连续3年达到优级,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7年保持Ⅱ类,太湖首次全年达到国家“良好”湖泊标准,土壤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在紧盯传统污染物防治的同时,把新污染物治理摆到突出位置,持续推进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完成14种国家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省级加密监测任务,2个园区项目获批国家第一批治理试点。推动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在全国率先建立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联合省有关部门紧盯核与辐射安全重点风险单位系统强化监管。强化全省辐射监测网络规范运行,对田湾核电基地周围环境实施全方位监督性监测。完善省、市、县三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提升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水平。
狠抓能力提升,不断夯实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基础。全力实施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健全系统化应急防控体系。推动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完成“风险单元—管网和应急池—厂界”的突发水污染事件“三道防线”建设,打造企业风险防控“安全网”;推动28个化工园区实现“企业—园区—周边水体”三级防控,强化园区风险防控“保护层”;高标准完成123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应急防控体系建设,综合运用闸、坝、桥等工程设施,构建河流风险防控“保险阀”;创新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高风险路段“一路(桥)一策一图”方案编制,构筑道路风险防控“防护带”。提升科学化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处置。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组建两支24小时战备执勤的省级环境应急响应队伍,建设南、中、北三个省级应急监测支援基地,打造省内陆域2小时应急监测支援圈。增强一体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环境应急综合业务管理、突发环境事件指挥调度系统,建立全省环境风险管理“一张图”,实现管理决策、指挥调度“一平台”融合。组织技能竞赛,选拔培养业务精兵,指导各地组建21支社会化专业环境应急处置队伍。积极推进“市县为主、省级调控、资源互补、常专结合、全部上网”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建成6个省级、13个市级、239个县级物资库,推动28个化工园区配备大型特种装备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