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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生活无小事
2019-12-30 16:25: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王丹誉

  唐人张鷟历史笔记《朝野佥载》记载:女皇武则天在位时期,一位叫周张衡的官员,虽然不是科举出身,却已位居四品,并且他已通过考核,档案和相关材料均报到门下省,只等皇帝认可,晋升三品指日可待。在唐朝,宰相也只是三品。想着自己马上位极人臣,周张衡春风得意。一日退朝之后,打道回府途中,腹中饥饿难挨,正好撞见有人叫卖刚出笼的蒸饼,他就急忙摸出零钱买了一个热气腾腾的蒸饼,骑在马上边走边吃起来。周张衡虽然自己花钱,自己买的自己吃,却被御史在朝堂上当众弹劾。批评他,吃相难看、招摇过市,有失大臣风范。结果女皇武则天下诏:不能升官!

  与此事同出一书者,还有一位官员招女婢伴歌,而被夫人大闹公堂。贞观年间,桂阳县令阮嵩一次在官衙公堂举办宴会,酒过三巡,一时兴起,他就随便招来一名侍宴的女婢伴歌助兴。这在当时应是一种极为正常的事情。可是,这却打翻了这位阮县令夫人的醋坛子。阮夫人闻讯怒不可遏,手持钢刀,披头散发,赤脚露足,冲将进大堂,向夫君阮县令挥刀狂舞……与宴诸公见状,失魂落魄,即作鸟兽散。阮太爷则跑得无处藏身,只好钻到床下做起“床下君子”。后来,到任期考核时,因此而不能提升。

  《资治通鉴》记载:龙朔二年(662年),有个叫许自然的官员打猎践踏农夫庄稼,发生争执射杀农夫,却引发他父亲当朝左相许圉师下狱。儿子犯法与父何干?这位下狱丢官的左相看似无辜,实则有罪。他可能认为,儿子杀人这件事情,是他个人和家庭的私事,没有报告朝廷,却因此触犯了朝廷的“大臣奏闻”律法。

  宋人王辟之《渑水燕谈录》记载:唐太宗的三女儿南平公主嫁给王珪之子王敬直。婚礼上,作为公公王珪正襟危坐,让南平公主亲手拿洗梳工具,像普通人家儿媳妇给公婆梳洗那样,行“盥馈之礼”。王珪对此事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吾岂为身荣,所以成国家之美德耳。”(公主为我行礼不仅是我个人的荣誉,正是用这件事情成全皇帝美德和朝廷美誉。)此事成为千古美谈,到400年后的北宋英宗治平年间,燕国惠和公主下嫁给王师约。新郎驸马的父亲王克臣时任开封府判官。婚礼前一天,神宗皇帝特派宫中使者催促王克臣赶回家接受儿媳惠和公主行“盥馈礼”。礼仪结束时,鼓乐鸣贺,全国人都称赞。参加这场婚礼的嫔妃回宫后,都大为感慨,皇亲国戚也很是震动。皇帝的女儿遵守普通人家妇女的礼仪,就是从公主开始的。原来,大宋开国就有惯例:尚娶公主的家庭,长辈必须对公主降低辈分以表示对皇家的尊重。英宗曾深恶痛绝地批评:“此废人伦之序,不可以为法。”(这种陋习有悖人伦,不能再延续下去了。)于是安排有关部门修改制度,尚未实行英宗就驾崩了。神宗刚登基,就发布诏令:今后公主出嫁,都要对公婆行拜见长辈的礼节。

  官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既是国家机构的组织者、法令的制定者,又是法规的执行者。官员的言行举止,这些在常人看来的个人私事,关乎国家的方方面面。因此,官员的个人生活也就不是私事,更不是小事了。

  (作者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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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