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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高质量
2019-04-12 17:06: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于利中 唐大章

  江苏一直是改革开放的先锋地区、前列阵营,江苏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发展高质量,要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内在要求,全面深化、重点突破、狠抓落实、协调推进。

  着力科技进步体制创新,加快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科技创新是撬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杠杆。当代世界经济发展表明,新科技革命的突破常常带来新的产业革命。要以科技体制创新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破除一切束缚创新活力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科技管理体制、决策机制、评价体系等重点领域的关键性改革。提高科技人才待遇,创新产权激励方式,完善技术参股和入股等产权激励机制。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以创新链和产业链“双向融合”为目标,加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有机结合,加快高新科技产业化进程。完善产业政策的调整方向和调节模式,建立公平竞争和结构优化机制。坚持以产业政策的调整和优化,促进传统产业信息化革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和先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寻求新的发展。降低企业用能、物流成本和制度性成本,合理调减“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实体经济尤其是创新企业的发展增强新动能,增添新活力。

  以培育资本市场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场体系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要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为着力点,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推动金融市场、金融产品、投资者及融资中介的多元化。强化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进一步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构建各类风险补偿基金,创新建立政府主导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创业融资服务平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平台,强化再担保体系建设,借助互联网技术改善银企对接效率。完善普惠金融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创新产品,优化内部经济资本分配,改善绩效考核,落实尽职免责制度,确保国家政策扶持能够成为实体经济的有效投入。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息梳理,按照专项治理任务要求,分类施策,在一些重要领域建立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制度。

  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国企改革的关键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有效划分企业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力,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突出抓好混合所有制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各类所有制产权的合法权益,科学进行资产定价;大力支持和带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快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改革,统筹用好员工持股、上市公司持股计划、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负责的国有企业家撑腰打气,大胆使用想改革、谋事业、善经营的企业家,大胆提拔有思路、有闯劲、有潜力的年轻人。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点,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过去凭借减税让利、拼资源、拼政策换得了外商投资的青睐,今后更需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营造持久的吸引力。要深化完善“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改革,研究制定一套审批和服务的标准规范,尤其是在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上争取有较大突破,降低企业制度成本。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放宽准入限制,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建立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市县营商环境进行评价并公布。推进政府服务信息化标准化改革,提升政府服务能力。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更新监管理念,推进执法体系改革,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综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施差别化的分类监管,构建“一支队伍管市场”的“大监管”综合执法格局。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系统,适当增加对高风险企业的抽查概率和频次,及时公开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中介组织、新闻媒体的作用,引导社会公众和第三方参与市场监管,为企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全面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

  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靠深化改革。深化农村改革要紧扣乡村振兴这个大战略来谋划、部署和推进。一是继续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三权”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研究探索“第二轮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实施办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突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这个重点,逐步完善股份合作组织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创新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模式,扩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范围,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制度,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收益权。三是强化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改革。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工作,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加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服务主体,积极开展“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四是打通资源要素下乡通道。集中政策资源,扶持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推动联合发展、融合发展,打造一批引领产业、主导市场、带动发展的行业领军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实施创新团队和科技型企业家人才培育工程,培养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以多元供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支持开展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农业设施设备抵押贷款和生产订单融资等,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使用效能,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由省级向市县延伸。

  (于利中系中国体改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体改研究会会长;唐大章系江苏省发改委调研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