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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策
2019-12-09 16:30: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李佳婧

  加快建设市场监管新机制

  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相适应的市场监管新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依法依规建立权威、统一、可查询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规范认定并设立市场主体信用“黑名单”,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推进“互联网+监管”,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失信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提高监管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

  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

  6月11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提出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严禁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严禁以项目实施周期外或不相关成果充抵交差。科研人员同期主持和主要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依法合规做好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

  6月10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领域建设。地方政府要将专项债券严格落实到实体政府投资项目,不得将其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

  遴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6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的通知》,将在全国遴选一批符合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资源开发和产品建设水平高、具有典型示范和带动引领作用的乡村(含行政村和自然村)。遴选标准包括:文化和旅游资源富集,自然生态和传统文化保护较好,乡村民宿发展较好,旅游产品体系成熟、质量较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较完善,就业致富带动效益明显。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三项制度”

  6月1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落实执法公示责任,规范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行政执法全过程,按规范归档保存,并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提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措施

  6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确定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向深入的措施。发挥“双创”支撑就业的重要作用,提供更多适应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的岗位。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在科研立项实施、成果确权和转化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落实研发费用按75%比例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并研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从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放宽到3个百分点。

  地级以上城市垃圾分类全面启动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到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垃圾分类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垃圾分类这个“关键小事”。2016年,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听了几位年轻党员交流社区垃圾分类推广的做法后表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2019年6月,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全国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2017年,《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印发实施,提出到2020年底前,我国将在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届时我国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两年多来,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推进垃圾分类,并取得积极进展。在认真梳理、系统总结46个重点城市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将垃圾分类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顶层设计方面,《通知》要求各地级市于2019年底前,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垃圾分类的标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城市教育等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城市团委等部门的主要任务是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并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妇联部门主要负责面向广大家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城市街道是开展垃圾分类的基本单元,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社区是城市管理体系的基础单元,先行城市的经验表明,推进垃圾分类,只有以居民为主体,从社区抓起,才能取得较好效果。《通知》特别强调要聚焦城市社区,发动居民共建共治共享。比如,指出要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统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力量,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共同参与,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社区在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等信息方面要发挥积极作用。

  (珞佳整理)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