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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文化金融新业态
2019-05-29 16:12: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张苏秋

  文化金融是文化产业和金融业融合发展下催生的新业态,是文化资源和金融资本的对接,它以现代市场机制融合更多的资源资本,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了新的活力。2010年《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践的开端。紧接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强文化产权交易和艺术品交易管理的意见》明确界定了文化产权交易的定义和范围,开启了文化、金融融合发展的探索之路。

  文化金融发展的动力机制

  在文化金融市场需求与供给机制、文化产业范围经济倒逼机制和产业自组织机制的共同作用下,文化金融融合发展快速推进。

  文化金融市场需求与供给机制。文化产业资源具有稀缺性和高经济价值性,是现代金融资本所追逐的对象。文化金融既是金融市场交易规则和机制的创新,又是金融产品创新的一个突破口。文化金融资产定价和产品估值的不确定性打破了传统资产定价法则,非标准化的文化产品难以使用传统的市场模型来定价,从而催生了在金融科技下进行的文化艺术产品的确权、估值;文化产业收益期长、融资难等问题引致风险,使文化投资的风险收益难以匹配,从而催生了文化众筹、创意众筹等小而散的网络众筹模式。这些均为金融市场交易尤其是互联网技术下的普惠金融提供了多样化发展模式。同时,文化产品资产轻、附加值高,份额化后具有很强的杠杆作用,更具备金融标的物的特点,为金融资本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渠道,能够分散金融市场上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投资成本。并入文化金融的多元金融创新,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定健康的发展。

  文化产业范围经济倒逼机制。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升级,尤其是实现文化产业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的重要条件,就是发展文化金融产业。文化金融是文化产业进入金融市场,参与现代金融的主要途径。文化生产最核心的生产投入要素是包含知识资本、金融资本在内的文化资本。其中,金融资本对吸引文化产业人才集聚作用显著,除了能够为文化产业生产经营提供必要的生产要素以外,还能为文化资本投资提供标的。金融市场具有锁定和外部性,十分契合文化创意和知识的外溢性,为扩展文化产业业务提供了服务。通过发展文化金融,在解决文化企业投融资困境的同时,开展文化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金融业务,将加速文化企业的提档升级。

  文化和金融融合的自组织机制。文化金融一体化后的产业生态系统是实现文化产业发展自组织机制的重要方式。文化产业轻质化特征和金融资本的多样化特征为建立文化金融产业自组织机制提供了基础条件。文化金融利基市场上离散的资源分布与市场配置,更有利于打破传统产业组织的惯例。相较于以往传统的企业组织惯例,文化金融的自组织机制形式多样,具有灵活多变的决策机制,减少了交易费用。同时多元离散市场上的充分竞争,极大程度地提高了文化资源和金融资本的自组织效率。从组织结构看,文化金融自组织机制是以文化资源和金融资本为主导,以互联网交互平台、移动通信渠道与金融终端市场为纽带,在文化企业内部所建立的一种内生组织形式。创意主体之间的交流交互,创意资源、金融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与流动都是在自组织机制下自发完成。在规模限制、成本限制、信息不对称等诸多因素作用下,文化金融自觉演化为新的产业形态,从而获得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取得互利共赢的经济效益。

  文化金融融合发展模式趋于成熟

  目前,文化金融发展模式可以根据融合主体和资本来源的不同分为内源性文化金融模式、外源性文化金融模式和混合型文化金融模式。

  内源性文化金融模式是以文化企业为主体,以参股、新设金融机构等范式获得金融许可证,或通过证券市场上市、兼并重组等金融手段整合资源,属于企业主导下的产业融合型发展模式。如腾讯公司设立的微众银行,既无营业网点,也无营业柜台,更无需财产担保,而是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和大数据信用评级发放贷款,获客、风控、服务都于线上完成。微众银行的主要客户为个人和小微企业,是腾讯互联网科技和文化金融的融合,利用腾讯公司的科技背景降低业务成本,提升客户体验。

  外源性文化金融模式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基于文化企业未来现金流,综合采用信托、理财、基金、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多种金融工具为其提供资金支持和产业链资源整合服务,属于机构主导下的机构引导型发展模式。如民生银行在总行层面成立文化金融专营机构,降低了银行内部的摩擦成本,为文化金融服务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混合型文化金融模式是文化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共同主导下的,以参股成立投资基金的形式开展文化金融业务。通常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由财政部门发起,调动金融机构和大型国有企业等社会资金投入,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如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一种政策性财政支持手段,是在市场经济规律和公共财政理念指导下,变财政直接投资为贷款贴息、设立投资基金,并以此带动和吸引社会投资资金。

  发挥平台作用,推动文化金融融合发展

  为了进一步促进文化金融新业态发展和衍生品开发,应当充分发挥文化金融服务平台作用,推动文化和金融融合发展。

  发挥平台作用,力推文化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依托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汇聚文化企业资源和金融资源,运用政府专项资金,以信息与数据管理为基础,依法组织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推介、投资引导、并购策划、项目融资、产权交易等活动,为文化企业和园区提供贷款与补贴申请服务、产权评估服务、产权交易服务等多种文化投融资服务,联合线上受理与线下处理,促进银、政、企的合作。运用产权交易方式和规范化的市场运作,推动各类所有制文化企业资产重组、跨国融资并购等。通过文化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信息披露、投融资服务等方式为各类文化产权主体提供定价、资本进出通道,探索创建文化金融体系的新途径,实现文化创意与资本的有效对接。

  建设征信数据库,完善轻资产资信评级。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文化企业征信数据库、文化产业无形资产评价机制和信用评级制度,实现版权、著作权、收益权、销售合同、设计创意及个性化服务等无形资产的有效质押。根据征信数据库和资信评级开辟商业银行文化产业专项贷款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审批机制,提供优惠利率,设立专项授信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文化企业融资交易。

  建立自组织机制,实现区域一体化市场。继续加强政策导向性,打破行政区域壁垒,构建政策共享、服务共享的文化金融功能区和文化金融区块链。一是借力金融部门,成立文化创意企业金融联盟。以打包方式与金融机构签订一揽子授信协议,发挥引导资金的杠杆效应,以贷款贴息撬动社会资本。二是推进资本市场发育,强化区域文化企业的造血功能。发挥优质文化企业帮扶示范作用,积极提供投行类服务,推动区域内文化企业并购重组、上市,推动文化产业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平台建设。三是支持拥有优质项目的文化企业在境内外实施IPO、股票再融资等,并为文化企业债券发行、重组改制、境内外上市等项目提供方案设计、发行担保和中介选择等服务。

  (作者单位:南京财经大学)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