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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之路
2019-07-04 16:33:00  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徐天舒 陈 柳

  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是国家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23条措施围绕中小企业发展难题精准发力,在为中小企业优化环境使其“轻装上阵”的同时,强调以“专精特新”来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这为中小企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加快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可以推动中小制造企业应用新技术大力发展专业化生产,主动地融入大企业的技术、产品和协作配套的体系,有利于形成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调发展、资源配置更富效率的产业组织结构。江苏中小企业应牢牢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坚持走好“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努力当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现状

  关于如何发展中小企业,2011年,工信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例如2011年工信部发布的《“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把“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作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此后,国家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都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专精特新”,强调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是中小企业走出困境、出奇制胜的重要法宝。我省2013年首次公布了江苏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名单,2014年起开始在设区市评定“专精特新”企业。2016年3月工信部参考德国“隐形冠军”的标准专门制定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鼓励中小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做强做大”,又推出了“科技小巨人”企业的评选。这些举措丰富了产业政策的内涵,“隐形冠军”是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专精特新”是实现“冠军”市场地位的发展路径,“科技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的重要实现路径。

  截至2017年底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万家,累计认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260家、省级专精特新产品420个,全省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出自中小企业。今天是创业新兵,明天就是参天大树。持续多年重视和发展“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了一批像南京菲尼克斯电气、苏州好孩子、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常州溧阳江南烘缸制造、镇江海昌隐形眼镜、南通通洋机电、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淮安正大清江制药、盐城国瑞液压、扬州万方电子、泰州光芒新能源、宿迁晶晶新材料等优秀的“专精特新”示范企业。

  与此同时,培育“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也成为党和政府培育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重要举措。以苏州为例,从2017年200家“专精特新”获评企业来看,其产业规模特征属于“规模以下小型工业企业”,企业中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占73.5%,民营企业占比53.5%,平均注册资金为7383万元。它们以小型企业的人员投入,较为灵活的所有制形式,较高技术等级的产品,获取了规模以上中型企业的营业收入,取得了良好的支持效果。

  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对策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结合江苏省近年来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实践,提出如下对策。

  鼓励中小企业进行产品转型,协同推进“专精特新”改造。对于江苏以轻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城市,大量2000万元至4亿元区间年营业收入的工业企业既是规模以上企业,又归属中小企业。一些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的制造型工厂,也能被归属为中小企业。也就是说,对于绝大部分非公企业来说,都应当引导他们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道路。此外,应平等看待归属中小企业的外资公司参与“专精特新”培育和发展计划,鼓励在华中小投资企业依托海外母公司技术进行产品转型或升级改造。

  构建科学的中小企业评价体系,制定科学的评审标准和奖补政策。在培育和发展过程中,不少城市的“专精特新”产品、“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冠名和培育计划多头并进,分散了本来就不多的奖励资金,大大削弱了集中资助的力度。因此,要归并多个专项发展计划,并避免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同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可以鼓励各地政府尝试和摸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动态”的评价指标体系,例如苏州2015年就较早地制定了科学的“专精特新”企业评价导向性指标体系。可以尝试由省级单位逐步筛选并确定评价模型和评价方法,然后由各市因地制宜地制定“专精特新”培育企业的准入门槛和评价标准取值。此外,各级政府应整合各类中小企业鼓励奖项,建立相应的省市两级专项预算,依据科学公正的评价结果落实并及时发放优秀“专精特新”企业的奖补资金,并在重视科技创新孵化企业的同时,探索建设“专精特新”中小制造企业产业园。

  重点培育拥有产业链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具有产业集聚效应的平台型新创企业。以往企业在产业协作上追求一体化策略,无论是同产业的横向一体化,还是产业链前向和后向的纵向一体化,其实执行的都是以资产为纽带的所有权扩张。但在“互联网+”模式下,由于客户价值主张的多样性,所提供的解决方案需要行业领导企业实施跨边界的产业协作。互联网条件下领导型企业更多采用战略联盟、利润分成、商业模式创新等形式与中小追随企业达成协作关系。当前具有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受到普遍重视,但对于资源整合型的平台型中小企业重视尚不够。因此,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企业,还应重点扶持具有产业集聚效应的平台型企业。

  优化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构建统一的数据服务平台,为发展和培育优秀“专精特新”企业积累准确的企业数据资料。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在于提供完备的中小企业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和管理咨询服务。可归并各类省、市、县(区)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通过历年的网上申报和评审工作,滚动形成优秀中小企业数据库。扶持大型网络公司建立省级以上统一的创新协作服务平台,将产学研各领域都归口到创新协作服务平台上,推进开放性协同创新。

  在财税、金融、外贸、信用担保等领域建立综合性的发展保障机制。借鉴发达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基金、贴息、风险补偿资金等经验,切实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用好国家和省财政创新专项资金,更多地运用间接方式扶持企业,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融资、市场开拓等方面的瓶颈,例如,苏州高新区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利用企业信用信息搭建平台,为银行放贷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徐天舒系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副教授、南京大学长江产经研究院特约研究员;陈柳系南京大学长江产经研究院研究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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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