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德国访学回国近3年,时常会想起曾经缓步在伍珀河小桥上,稍作驻足,便可听到桥下潺潺的水流声,看见小河水浅浅的、泛着银色的光,缓缓地流动着。如果下起雨来,伍珀河可没有这么秀气了,河水水量将成数倍的增长,通过伍珀河最终汇入到莱茵河。历史上,莱茵河流域出现过洪水肆虐,更为可怕的是,莱茵河流域曾出现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经过近五十年的治理,莱茵河流域已经旧貌换新颜,从莱茵河的华丽转身,可以窥见德国水环境治理的成功经验。
曾经不堪重负的莱茵河
莱茵河是西欧第一大河,全长1232千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工业复苏和城市重建,莱茵河流域工业化再度加速,莱茵河周边建起密集的工业区,以化学工业和冶金工业为主。德国现代化工业区鲁尔区就在其支流鲁尔河和利珀河之间,约300家工厂把大量的酸、漂液、染料、铜、镉、汞、去污剂、杀虫剂等上千种污染物倾入河中。此外,轮船排出的废油,两岸居民倒入的污水、废渣,以及农场的化肥、农药,使莱茵河流域的水质遭到严重污染。据估算,水中各种有害物质达1000种以上,致使大量水生物种面临威胁。上世纪60年代末,莱茵河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欧洲下水道”,所有水生生物几乎在德荷边界河段绝迹。
痛定思痛后的莱茵河治理
1986年,瑞士莱茵河畔Sandos公司化学品仓库发生火灾,大量含剧毒化学品物质的消防水直接进入莱茵河,沿线河水变成了红色。同时,由于水利工程实施,莱茵河的鲑鱼从1940年开始正式绝迹。“Sandos”事件和“鲑鱼消逝”事件成为了德国和莱茵河沿岸国家决定对莱茵河开展治理的标志性事件。
成立跨国协调合作机构。由于莱茵河是跨国河流,上下游涉及多个国家,为了加强合作、联防联控,1950年7月,由荷兰提议成立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经过60多年不断改进,该组织不仅设有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参加的监督各国计划实施的观察员小组,还设有许多技术和专业协调工作组,包括水质、生态、排放、防洪、可持续发展规划等工作小组,将治理、环保、防洪和发展融为一体,形成了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的科学理念和整体战略。
编制并实施分阶段流域治理规划。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成立之后,各国启动了莱茵河流域治理,总体经历了污水治理初始阶段、水质恢复阶段、生态修复阶段、提高补充阶段。1970年至1985年期间,为污水治理初始阶段,主要治污措施都集中在“管末端”,商定了《控制化学污染公约》《控制氯化物污染公约》《防治热污染公约》三项公约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书。1986年“Sandos”事件发生后,各国制定实施旨在保护莱茵河的“莱茵河2000行动计划”,提出了在2000年底前,高等物种鱼类(如鲑鱼)应在莱茵河重现,莱茵河重新成为饮用水源地,减少对河流沉积物的污染,改善北海及沿岸湿地动植物的生存环境等目标,这个阶段为水质恢复阶段和生态恢复阶段。2001年,在莱茵河流域国家部长会议上,批准实施以莱茵河未来环境保护政策为核心的“Rhine2020——莱茵河流域可持续发展计划”,进一步改善莱茵河流域生态系统,改善洪水防护系统,改善地表水质和保护地下水,莱茵河治理进入了提高补充阶段。
建立完善的监测预警体系。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在莱茵河及其支流上建立了57个水质监测站,通过最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莱茵河进行实时监控,形成监测网络。每个监测站设有水质预警系统,通过连续生物监测和水质实时在线监测,可及时对短期和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警。同时,还建立了“国际警报方案”,当发现污染物时,在瑞士、法国、德国和荷兰设置的7个警报中心能够及时沟通,迅速确认污染物来源,并发布警报。
经过几十年的治理,莱茵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1992年,莱茵河所有污染物实现了50%以上消减率的目标,部分污染物排放减少了90%;2003年,河水基本清澈,水中溶解氧饱和度达到90%以上。从此,莱茵河浴火重生。
德国城市的水环境治理
莱茵河是德国的父亲河,德国与其他国家一起,经历了数十年的治理,莱茵河德国段已经成为风景秀美的游览胜地。莱茵河治理的成功,是德国水环境治理工作的一个缩影。主要做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在德国水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是1957年联邦会议所通过的《水平衡管理法》。1976年,德国出台利用经济手段对水体保护进行补充的《废水征费法》,首次按“谁污染谁付费,谁使用谁支付”原则收取环境保护费用,收取的资金则由联邦政府支配,专门用于保护和提高水体质量。欧盟自2000年12月开始实施水框架指令,要求到2015年所有国家水体在数量和化学两方面达到良好状态。
执行严格的控制标准。德国城市执行欧盟水框架指令,每6年修订一次,关注水生态指标。注重以水生态原始状态作为水环境保护的目标,不仅关注水环境、水生态指标,还关注水体物理状态,河流正在陆续去除驳岸以恢复自然生态岸线。
开展全方位的水质监测。德国建立了数千个水质监测点,其中北威州就有300个监测点,监测内容包括化学监测指标58项、生态监测指标67项。监测数据提供给各级政府和研究机构查询,公众也可以在网上查询水环境质量、洪水预警等信息。同时,建立了电子水管理综合系统,包括废水、地下水、地表水、饮用水、WRRL等模块,根据不同的权限,可提供州政府、地方政府、公众和大型水域联合会使用。
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一是调整产业结构。以北威州鲁尔区为例,州政府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对鲁尔区传统的煤炭、钢铁、化学、机械制造等重化工业进行清理改造。二是发展可再生环保新能源,各级政府都积极推动环保新能源的利用,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扶植新能源开发和利用,鼓励民间参与新能源创新,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优惠贷款。三是从流域层面实施综合治理。从点源上来说,工业企业采取最先进的处理工艺,执行最严格的排放标准,降低对水环境的影响;从城市面源上来说,德国60%仍是合流制体系,建立处理规模远超过生活污水排放量的污水处理厂,确保所有生活污水均能有效处理。同时建立有效的排水管网和雨水池,对雨水进行收集和利用;从农业面源上来看,为防治河流近岸污染,规定沿岸5米范围内或者斜度超过20度的岸坡不得作为农田。冬季休耕期、雨天均不得开展施肥作业,防止化肥尚未被农作物吸收就流失到周边河湖水体中。
高效的联合会管理模式。水环境管理主要依托水联合会,在水环境质量较差和需要治理的河流建立水联合会,会员由流域范围内的地方政府、企业等组成,联合会是非盈利性的公益组织,会费由各会员按照污染防治贡献大小分摊。水联合会负责从源头管控到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管理,包括规划、建设和运营流域内污水处理厂,实施防洪防涝及水资源管理,开展水体生态修复等。
深入人心的环保理念。一是从教育开始。环保意识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注重培养学生对自然的感情、对社会的责任感。二是环境保护团体。在德国有许多自发组建的环保组织,随着组织成员的日益壮大,有些组织甚至在国际上也产生较大影响,他们对各类环境问题开展调查并公布结果,对一些违法或有争议的行政决定进行诉讼。三是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德国《环境信息法》赋予了每个公民向各级联邦机关索取环境方面信息的权利,而且《环境信息法》中最重要的制度是对大型项目的公众参与制度。
(作者系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