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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19-12-13 14:31:00  来源:南京日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一是要求“更高水平”,这就需要我们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格局;二是“经济新体制”,既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应推动建立与国际贸易相契合的经济新体制,积极参与并推动完善全球经济治理体系。

  一是更高水平的开放程度。这意味着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上推动开放,不仅提升开放的范围、领域和层次,而且需注重开放的质量、效率和效益,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国际影响力。

  二是持续创新的经济体制。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离不开经济体制的持续创新。随着全球价值链、供应链的深入发展,我们在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同时,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大科技创新机制对实体经济的引领作用,不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适应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有利于合作共赢的对外开放新模式、新路径、新体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范黎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副教授尚铎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