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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
2019-12-18 14:02:00  来源:南京日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健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2018年,我国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3.69万亿元,同比增长8.13%,占GDP的比例连续7年保持在4%以上;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5元,人均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490元。教育现代化推进、全民健康保障、文化旅游提升、公共体育普及、社会服务兜底等公共服务工程,年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亿元左右。尽管如此,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仍然突出,规模和质量尚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由此,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及性,成为重要的命题、重大的使命。首先,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其次,要加强基本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再次,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聂磊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