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提高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综合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和任务。
面对城市生态的固有与新生特点,近年来各个城市政府源源不断地开发出一系列适合国情与市情、充满创意的本土治理方案,从而为城市治理的实践参考与学理提炼,贡献出了丰富的中国样本与智慧。与此同时,为更好地提升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水准,亦需将一系列关键议题列入政策日程并及时展开治理行动。认真梳理这些实践,对于我们理解四中全会《决定》中的城市治理具有启发意义。
比如,陌生与熟悉。中国城市过去处于“单位制”下,职业场所、居住空间、社会活动等高度合一,呈现出显著的熟人社会特征,城市治理事务亦相对简单和容易。而随着城市化加速、单位制的大幅度解体、商品住宅小区的兴起、自由择业的普遍化,中国各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市成为了要素汇聚地,城市社会的陌生指数随之迅猛拉升。面对城市生态的高度陌生化情势,治理者通过运用一系列机制和技术,力图重新推动实现治理场域的“再熟悉化”。这包括,通过划定网格的方式重构、分化城市空间,在党建引领下配之以街长制、路长制、巷长制等,对新的城市网格单元进行对应管理;强调对城市空间的“进驻”而非“退出”,通过如“单位人”进社区、党建进楼宇等方式,将治理触角延伸、深扎到新的社会空间及领域中。未来需注意的是,在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城市治理这一过程中,要更为有机和灵巧地处理城市各群体之间,尤其是由新兴传播形式及生活方式所带来的越来越多新群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在社会空间中适度“留白”,保持一个合理、各方均有共识的社会活跃度。
——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周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