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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
2019-09-25 14:07: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陈华

  近年来,南京市“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多项改革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864”改革处于全国第一方阵;“不见面审批”“预审代办制”等南京经验在全国推广;不动产登记效率在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营商环境评级中居全国第一;全国最优营商环境示范城市创建全面启动,南京在《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中跻身全国前十。建议南京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导向,实现公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世行10项指标及国家发改委23项指标,通过对标找短板,解决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提高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水平。重点是进一步深化投资建设项目报批改革,解决程序多、耗时长、成本高等弊端;加快金融创新,探索建立民企风险评估和责任分担机制,疏解民企融资障碍;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简化企业退出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立法,在提高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标准、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合理分配举证方面先行先试。

  二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需求为导向,实现放权与承接对接。健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权责清单;根据不同领域、行业实行“分类差异”放权;聚焦社会需求,把民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事项作为放权重点,实行“事权、人权、财权”一致的保障机制,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科学评估事权承接情况;实现下放权力与市场社会活力需求、民众服务需求、基层政府管理需求三者高度对接。

  三是强化四大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监管转型。强化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综合监管、简约监管等四大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监管转型。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征信系统、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推行失信联合惩戒、巨额惩罚性赔偿制度等。完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并通过网站、APP等强化信用监管。以大数据实行审批、监管信息“双推送”,将“审批—监管”单向机制转变为“审批—监管—信用记录”全链条回路式监管机制。加强涉企监管信息归集,与政府大数据中心、社会信用体系等系统共享。跨部门联合监管,对监管对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探索诸如警示、提醒、约谈、监测等简易实用方法。

  四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内涵和程序上共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公共服务主体关系、服务内容、评价标准、服务流程等方面推进实质性变革。主体上,注重政府与民众的协同合作。内容上,使民众成为服务需求的表达者和服务的共同生产者、实际使用者。围绕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和企业全生命周期加强服务;技术创新与制度完善相结合,提高公共服务供需的匹配程度,精准识别和有效满足公共服务需求。评价标准上,关注使用者体验,把民众满意度提升作为预期目标。操作流程上,使民众实质性地参与到公共服务的设计、协调、供给、反馈等全过程。

  五是突破“信息孤岛”的藩篱,着力构建整体型政府。加大公共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开放。以设立大数据管理局为契机,出台相关规定,对公共数据管理与应用、安全与保障等进行规范,以制度的形式破解公共数据共享难的问题;制定公共数据共享清单,完成个人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等数据的归集和开放。破除部门分割及利益化倾向。以便民利企为导向,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规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条件一致、时效一致、结果一致的办事服务。完善部门间信息通报和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间的监管和服务协调同步。

  (作者为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教授来源:南京智库成果专报)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