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2025-06-04 10:52: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陈思琪 朱宗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善于汇集民智、凝聚民心,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初心使命,体现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力量之基和目标导向,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形成和完善,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标志性成果,集中体现了党执政兴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根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践指向。在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需要不断汲取人民群众的实践智慧和理论智慧,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心聚力。

改革为了人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基准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政党,人民立场是其根本政治立场。坚持改革为了人民,是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聚焦于提升人民的福祉,强调发展成果要惠及全体人民,确保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与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相一致,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这种改革为了人民的理念,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体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人民性特征。

坚持改革为了人民,不仅是理论上的要求,更是实践中的行动指南。这就需要把为人民服务、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清晰了解人民群众期盼什么、需要什么,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作为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同时依据人民生活实践的新发展新要求及时调整改革措施,确保改革方向和人民期望相一致,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改革依靠人民,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力量之基

全面深化改革是为了群众并紧紧依靠群众的事业,人民群众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剧作者”,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剧中人”。坚持改革依靠人民是把人民作为改革的主角,让人民在改革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改革开放之所以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和积极参与,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事业始终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只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从群众中汲取不竭的智慧和力量,才能顺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人民支持和参与,任何改革都不可能取得成功。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和挑战,只要有人民支持和参与,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越不过的坎。”历史发展证明,人民群众具有无限的潜能,他们推动着旧事物的变革,并在不断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可以说,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都是源自人民群众接续奋斗、勇于拼搏的实践成果和智慧总结。

坚持改革依靠人民,必须充分尊重和发挥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依靠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确保改革的方向、措施和成果都能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和需求,并适时将人民群众在实践活动中积累的新鲜经验融入政策制订中,从而推动改革进一步深化,实现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

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导向

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理应享有其创造的社会财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改革成果应该惠及全体人民,避免利益分配失衡,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分享到改革红利。在新时代伟大变革中,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涉及改革的重大问题,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入,深入推进就业、教育、收入分配、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托幼、公共文化、基层治理等民生领域改革,着力用改革的方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应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经济增长的红利能够公平合理地分配给全体人民,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构建覆盖全民、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成员在面对风险时得到有效保障;实施就业优先政策,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促进就业公平,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保障人民通过劳动获得收入,从而使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改革成效由人民评判,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检验标准

改革工作的最终成效和价值需要通过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和评价来衡量。人民是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主体,也是评价全面深化改革实际成效的主体。从人民群众所需出发,就能找准改革的方向和突破口;以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来检验,就能让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把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是我们党坚持人民立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生动体现。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改革发展搞得成功不成功,最终的判断标准是人民是不是共同享受到了改革发展成果。”人民群众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得到多少实惠,生活水平得到多大程度改善,各项权益得到多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的体会最直接最真实,因而最具有发言权。人民评价既是对改革结果的评价,又将进一步推动改革走向深入、走向全面,使全面深化改革更加适应人民的愿望和诉求。

坚持改革成效由人民评判,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工作得失的唯一标准,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不仅在制定政策上注重群众感受,更要在实践工作中正确面对、勇于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勇于面对各方批评,包容不同声音,在听取群众意见中改正自身工作的不足和缺陷。同时,领导干部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作者陈思琪为阜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朱宗友为阜阳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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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