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标杆型孵化器激活南京发展新动能
2025-06-04 09:52: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张卓 王伟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圆满实现“十四五”发展目标,经济大省要挑大梁。江苏要把握好挑大梁的着力点,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在推进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上勇争先,在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上走在前,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

“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这一重要指示,为江苏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江苏省会,南京拥有丰富的科教资源和坚实的产业基础,在科技创新的浪潮中肩负重任。科创企业孵化器作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关键连接点,对南京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意义重大。可以说,打造标杆型科创企业孵化器,成为南京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上打头阵、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任务。

目前,南京已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创企业孵化器。这些孵化器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聚了大量科技型企业。不过,南京在打造标杆型孵化器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如增加国家级孵化器数量、提高孵化器国际化与专业化程度、培育更多高影响力企业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举行的“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透露,下一步将出台孵化器管理办法,做好税收政策接续支持,促进孵化器质效齐升,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对南京来说,应以标杆型孵化器建设为抓手,探索一条科技成果转化更高效、产业协同更紧密、创新生态更开放的发展路径。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与引导。政府应加大对科创企业孵化器的资金投入,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孵化器建设、运营及在孵企业发展。对新建设的标杆型孵化器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运营成效显著的孵化器给予年度运营奖励。借鉴外地经验,针对孵化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产业方向制定差异化政策:对初创期孵化器重点给予场地、设备购置等补贴;对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孵化器,在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以企业孵化成功率、毕业企业质量、技术创新成果等为核心指标,对考核优秀的孵化器给予税收减免、土地使用优惠等政策,对不合格的进行整改或淘汰,促进良性竞争与发展。

二是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南京高校、科研机构众多,应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孵化器的常态化合作机制。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在孵化器内设立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等,推动科技成果快速向企业转移。支持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带着科研成果到孵化器创业,在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鼓励高校学生到孵化器实习、创业,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引导孵化器内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联合攻关,共同承担国家和省级科研项目。政府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基金,对联合攻关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产学研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给予奖励,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是完善金融支持体系。设立针对科创企业孵化器和在孵企业的风险投资基金、天使基金等,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立覆盖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全链条投融资服务。对投资于孵化器内初创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税收优惠和风险补偿,鼓励其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强孵化器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等业务,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推动符合条件的在孵企业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帮助企业上市的金融服务机构给予补贴。

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针对孵化器运营管理人才和创业人才的引进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南京从事孵化器运营和创业活动。通过提供人才公寓、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优惠待遇,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设立人才奖励基金,对在孵化器运营和创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奖励。加强对孵化器运营管理人才和创业人才的培训,定期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企业家授课,提升人才的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鼓励高校开设与孵化器运营、创新创业相关的课程和专业,培养专业人才。同时,完善科技人员创业激励机制,允许科研人员保留职务身份参与创业,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作者单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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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