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的重大定位和总体要求。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江苏锚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这一目标,就要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在科技创新上率先取得新突破,有效贯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
优化使命导向的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机制,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是所有技术问题的总机关。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我省发展长远需要,超前布局重大原创性基础研究,强化以实验室为引领、技术创新中心为骨干、重大科研设施为支撑的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推进高质量科技供给,力争以基础研究的突破带动产业技术的跨越发展。推进实验室体系重构。构建由国家实验室(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共同组成、特色优势明显的实验室体系。全力服务保障国家实验室(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其战略引领作用,在科研组织模式和管理体制机制上给予充分改革探索空间;加快构筑全国重点实验室方阵,探索组建全国重点实验室联盟,形成建制化科技攻关能力;面向深地、智能制造、生命科学等领域,研究布局省实验室;谋划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明确优化重组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参考上海经验,结合我省重点产业与区域发展需求,探索省市共建省重点实验室,侧重于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推进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更高标准推动国家生物药、第三代半导体、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等3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加快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布局建设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沿海可再生能源等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推进重大科研设施发展。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优化顶层规划设计,统筹考虑学科领域布局,全面系统谋划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避免重复布局或“撒胡椒面”,努力形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探索+预研+建设+运行”接续发展的格局;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提高科技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形成多元互动的创新资源整合体系,建设集成创新“试验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对接,形成有利于出创新成果、有利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新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托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产业研发特区”,推动省产研院由创新资源集聚平台向产业技术研发枢纽转变,力争以重大战略产品突破带动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强化法制保障。启动《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条例(草案)》立法起草工作,明确省产研院的功能定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固化受实践检验且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探索符合创新规律、适合我国国情、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型科研院所治理模式,为全国新型科研院所发展输出“江苏经验”,提供“江苏样板”。强化专业研究所。深化“加盟”与“共建”相结合的专业研究所建设模式,鼓励其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落实“四个对接”,加快“科创+产业+产品”融合发展,形成多点互动的研发机构网络。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把产业科技创新作为主攻方向,在我省最有基础、最具优势的领域,率先构建“概念验证+投拨结合+基金支持”的前沿技术产业化全链条支持机制,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构建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格局,建立开放创新“引领区”。发挥科技大省、开放大省优势,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互惠共享的区域科技创新与国际科技合作战略,在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同时,不断拓展产业创新合作伙伴关系网络。面向国际,在发挥“深时数字地球”国际大科学计划的牵引作用方面,深化完善国际大科学计划总部基地及相关国际科技组织建设,在配套资金投入、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国际组织及国际人才服务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引领更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在吸引国际科技组织落地方面,重点解决国际科技组织在华落户的管理归属问题,争取民政系统“一站式”批准注册;在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方面,加大与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放宽限制,探索建立省级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面向国内,探索省地联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有条件的高新区共同出资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着力在集成电路、先进材料等领域形成集成示范效应;突出南京创新引擎、苏州创新引领作用,支持南京加快打造紫金山科技城等战略科技力量集聚地,深化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和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苏州加快建设桑田科学岛、太湖科学城等标志性创新载体,增强对高端创新资源的承载力。
(作者为江苏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