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前沿科学领域中产生了一系列新兴科技,例如基因工程和基因编辑、人工智能和机器人、合成生物学、神经技术、纳米技术、增强现实技术、3D打印、异种移植等。这些新兴科技有四大特点:风险性、不确定性、双重用途,以及可能引发一些未曾有过的伦理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将传统科技管理升级为科技伦理治理。实行科技伦理治理,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对在新兴科技创新、研发和应用中采取的行动、作出的决策以及制定的政策提出一个评价其是非对错的标准,即规定科技伦理治理的基本伦理原则。
人的福祉。发展科技的根本目的是增进人的福祉,增进人的福祉就是要将科技创新可能引起的对人和环境的风险最小化、受益最大化。尊重人。尊重人的伦理原则主要是尊重人的自主性,这就要求将知情同意作为伦理规范,并进一步成为法律规范。公正。公正包括分配的公正、程序的公正、回报的公正和修复的公正。负责。当发生有伤害人和破坏环境事件时,我们能够追查到何人负责,即能够问责、追责。透明性。公众参与。应改变“科学家立项、企业出资、政府批准”的“三驾马车”决策路径,让有专业知识的人文社科学者和公众代表以及关注科技创新的民间组织参与到上游科研决策过程,加强公众对科学的理解和信任。
——华中科技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雷瑞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