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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
2022-11-02 14:26: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马海韵 高轩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可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局背景下,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是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和行动框架,是颇具时代意义和重要价值的理论及实践命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需考量基本定位、发展目标、推进路径等方面。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基本定位

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无论是从一般语义理解,还是公共管理理论或是我国政治生活实践,其面向的范畴是全框架、全要素、全空间、全领域的综合体,即“国家的一切事务”,包含政府-市场-社会、中央-地方-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集体-个人等多维角度。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是“五位一体”,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继续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因此,社会与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生态一起,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成分,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应有之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谋求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之道是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个重要命题。社会治理通过畅通群众表达渠道、鼓励社会组织作为、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激发基层细胞活力等方式关照公众参与、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利益协调等社会多元诉求,“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理想、臻善的社会治理能够与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有效互动,共同缓解并最终消弭阶段性社会矛盾。因此,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必要路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则是在此基本定位基础上的社会治理的主要制度设计。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发展目标

从部分和整体关系角度看,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一个子集。因此,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发展目标是以局部的现代化即“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支撑、推动整体的现代化即“中国式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致力于党政引领下多元主体共同的建设、治理和享有,蕴含着现代化中民主、公平、参与等特征;强调建设和完善矛盾化解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等凸显了现代化中国家安全、公民安全等特征;强调依法治国、法治政府、法治保障等凸显了现代化中法治、制度等特征;强调科技支撑、智能化、专业化等凸显了现代化中知识、专业、技术等特征。

中国式社会治理现代化更要契合中国的理念、国情、特征、环境和文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国式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根本性地从经济逻辑、工具理性、政社关系等角度重置“人”的定位,尊重“人”作为“出发点”和“目的地”的双重意义。“共建共治共享”的内核正是“以人民为中心”,“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正是从主体到客体、从义务到权利、从手段到目的地体现人民的中心地位。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中党建掌舵、基层治理、社会协同、“三治融合”“共同体”等元素符合中国国情、强调民生福祉、实现人民民主,都是充分体现人民中心、具有中国特色的特质元素。

因此,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发展目标,是在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过程中,既体现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内涵,以中国式社会治理的局部现代化推动中国式整体现代化。

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推进路径

当下,我国社会治理正面临着社会结构变化、社会矛盾转型、社会阶层分化、社会快速流动、社会虚拟空间等诸多挑战。如何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无论是横向领域还是纵向维度,都有很多需要认真应对的问题。从重要程度和推进难度两个层面综合考量,扩大和深化公众参与是值得特别重视的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公众参与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可以进行如下框架的思考:自我决定理论认为个体的“需要”由“归属”“胜任”以及“自主”构成,公共价值管理理论主张关注集体偏好、重视政治作用、重新定位民主责任效率公平等关系,两者能够形成契合一致的对应关系,从而构建公众参与的理论框架。在此基础上,公众参与在实践中的主要路径包括:社会治理公众参与“需要”中的“归属、胜任和自我”分别激发出不同的参与动机;社会治理公众参与中政府要基于公共价值进行“动员”;社会治理公众参与应致力于扩大上述二者交集即“有效机会”的面积。相应地,具体举措包括:培养新时代的公民意识、公民形象和公民精神,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公众参与共同体,打磨网格化社会治理等现代治理机制,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智能+”科学技术。

(作者马海韵为南京工业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高轩为南京工业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