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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2022-03-31 14:12:00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刘凡华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享工作时,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治经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其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发展实体经济等方面的重要支撑。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分享经济持续发展和信用联合奖惩机制逐步完善,信用持续渗透各类主体经济社会活动,逐渐成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新要素。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共享共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纳入法治社会建设相关要求,为推动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市场环境改善和质量提升提供助力。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基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进一步发挥在服务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立良好社会信用秩序和环境的期待,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撑治理能力提升。作为支撑行政管理科学化、社会治理高效化、市场运行畅通化,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保障。全面畅通经济循环要求加快发展信用经济,助力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要求发挥信用数据资源和应用场景优势,构建整体智治和高效协同体系;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地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和社会服务机制,不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精准化、法治化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治理创新。一是系统推进,共建共享。着眼全局,通盘考虑,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资源整合、优化服务等方面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广泛积极参与,构建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格局。

二是公平高效,利企惠民。将信用作为各类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础,助力守信主体获得公平发展的机会,让市场运行和社会管理更有效率。以需求为导向,推动信用产品和服务在政务、商务、生活等场景中落地应用,让企业和个人享受信用带来的优惠和便利,实现信用让社会更美好。

三是依法依规,深耕细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信用建设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对标找差、补齐短板、重点突破,扎实巩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城市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推进工作机制和制度创新,强化信用应用创新,鼓励信用科技和产业创新,力争在全国保持领先优势。

四是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在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场景拓展等方面加强不同部门、领域、区域之间的紧密配合,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区域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加强新理念、新技术融合支撑,推动信用服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互促、共同发展。

(作者单位:南京市宏观经济研究中心)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