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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彪产经视线】苏中苏北产业集群,已到了转变为创新集群的关键时候
2016-09-02 08:44: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刘志彪 杨锐

  ■ 内生地驱动苏中苏北地区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变成创新集群,是推动江苏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

  ■ 在促进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变过程中,哪些地区把激发企业家创新意愿、促进企业家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哪些地区的创新集群就越容易建立起来。

  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表明,创新集群是促进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的政策工具和重要的产业组织形式。我省苏中苏北地区一些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已经到了转变为现代创新集群的关键时候。

  第一,苏中苏北创新基础薄弱,但存在创新发展的机会窗口。一方面,依据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与劳动生产率的年均增速差异,苏北地区的企业在市场竞争具有相对优势。近5年,苏南地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与劳动生产率的年均增速都为10%,而苏中地区分别为12%和14.4%、苏北地区分别为11.7%和15.6%。另一方面,苏中、苏北地区,企业R&D活动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重,分别以年均14%和16%的速度在增加,超过苏南的13%。

  第二,产业集群集中于传统产业,但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数量多。对照江苏2009年-2014年公布的82个特色产业集群,其中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数量占特色产业集群数量的比例:苏北地区是6/22、苏中地区是4/20、苏南地区是4/40。

  第三,集群的行业分布以规模密集型和基于科学型产业为主,但是行业间的创新联系较为薄弱。规模密集型及基于科学型产业集群,与其他主体之间的创新联系在减弱,企业与其他企业、科研院所之间的研发支出占外部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从2005年的22%、45%,下降到2011年的18%、37%。

  第四,企业创新产出层次较低,但是创新活跃、企业家供给意愿强。苏北地区企业供给意愿年均增长率12%,而苏南和苏中则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和-1%。2008年新增私营企业数量占比出现拐点:苏北地区为54%、苏南地区为28%、苏中地区为18%。

  因此,我们认为苏北苏中地区已经形成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同时面临创新发展的机会窗口,需启动创新集群转变战略和行动。由于产业集群是以既定产品的批量生产为主,而创新集群则以新产品、新企业形成为主,因此,内生地驱动苏中苏北地区有影响力的产业集群变成创新集群,是推动江苏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

  总结法国索菲亚-安蒂波里斯、美国波士顿、我国台湾新竹等国家或地区创新集群发展经验,我们发现,在促进产业集群变为创新集群过程中,存在一些需要引起强烈关注的共性的关键因素。

  第一,把企业家群体作为促进创新集群发展的关键行动者。在促进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变过程中,哪些地区把激发企业家创新意愿、促进企业家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哪些地区的创新集群就越容易建立起来。在某种程度上说,苏中苏北经济发展弱于苏南,也反映了前者企业家精神供给的不足。

  第二,把社会组织作为促进创新集群发展的关键协作组织。一是跨部门跨社区的领导层协作工作网络。它有助于在政府官员、企业家、创新人才之间,建立信任,培养合作氛围。二是企业化运作的集群协会。它在操作层面为集群企业在培训、创新、国际化、集群政策评估等方面提供直接支持,同时为成员企业和政府分享其他国家或地区创新集群的最佳实践。

  第三,把政府角色转向促进创新集群发展的关键制度设计者。一是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创新行为。政府的科技创新政策是聚焦于产业关键性技术突破,而不是聚焦于单个企业创新。二是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创业行为。政府的创新基金主要是用于设立创业创新发展中心、公共实验室等创新服务支撑体系,而不是为创业企业直接提供资金支持。三是要求大学科研院所的教授、技术人才,以产业顾问、技术支持等角色深入产业领域。四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有力的保护技术创新成果。

  第四,把创新集群政策作为促进创新集群发展的关键支撑政策。集群政策的核心目标是孕育和支持企业与地方/全球的创新主体建立合作关系,以促进知识生产、转移与应用。简单说,在自主创新过程中,当企业遇到人才、资金、技术等问题时,政策的功能是协助企业寻求系统解决方案。实施集群政策评估,检验集群合作行动的实际状态,修正和完善集群政策体系。

  经验表明,制度环境和创新土壤的差异,往往是导致复制行为失败的主因。我们建议,要激励苏中苏北地区各级政府官员推动有利于创新集群发展的制度环境变革,同时也要充分调动企业家、创新人才这两支队伍的积极性创造性。

  如何促进产业集群向创新集群转变?我们认为,第一,要变革各级政府官员的执政观念,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变革各级干部执政观念,让政府从企业投资项目引进、创新主导者,转向企业创新辅助者的角色;转变科技政策决策机制,把企业家、创新人才等关键主体纳入科技政策决策程序,变革科技政策支持方式,从支持单个企业的技术创新转为支持产业共性关键性技术突破。同时,鼓励专家教授深入苏中苏北为企业技术及管理咨询服务。

  第二,设置促进创新集群发展的领导层协作委员会,启动创新集群政策设计。成立一个由政府官员、企业家、银行家、基金经理、行业协会、技术专家、媒体人等不同领域领导者构成的协作委员会,并把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的产业集群发展政策,归并整合,纳入创新集群政策体系,降低企业的政策搜索成本。

  第三,整合创新集群发展与苏中苏北特色小镇建设。苏中苏北地区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基础,可考虑把特色小镇建设与创新集群发展所需的空间环境相结合,在空间规划、功能定位等方面统筹规划,塑造有品质的人文居住环境。

  第四,试点设立集群协会,促进集群企业创新人才引进与能力培训、共性技术创新突破、企业互联网化。一是选择吻合苏中苏北地区发展战略的产业集群,试点设立由企业运营的集群协会,协会成员包括集群内企业和赞助商、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基金等其他参与者。二是实施产业集群的能力培训与创新人才引进行动。三是实施产业集群的技术创新提案制度。四是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大企业全价值链互联网化进程,协助集群企业从封闭的产权结构向相对适度开放的产权结构转变。

  (刘志彪为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教授,杨锐为江苏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特约研究员、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