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加微信
纠正人才管理中严重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
2016-04-14 14:42:00  来源:交汇点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对人才管理分类施策的基本原则,指出要“根据不同领域、行业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增强改革针对性、精准性。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防止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管理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这一人才管理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取向,完全切中了当下我国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人才管理的弊端,是彻底解决一系列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的核心。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二十年来,中国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研经费投入突飞猛进,知识分子的收入和福利水平也得到了令人羡慕的长足进步。但是很多人对现在高校和研究机构还是摇头。这究竟是为什么?如果你深度调研100个普通教授和专业人士,问他们当今中国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究竟存在什么突出的问题,我可以肯定,会有90%以上的人会告诉你:当今中国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已经完全不是过去的“穷”的问题,不是缺钱少物,而是缺了点学术的氛围,少了点对学术的尊重、敬畏和追求,多了些对行政等级、行政级别的崇拜,多了些对行政机制和行政命令的敬畏和追求。严重一些的,某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已经成为变相的“官场”。 

  与此相伴随的,是现在大学、研究机构在人才管理和人才资源的配置中,存在着严重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这主要表现为把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办法,简单地套用到管理科研教学机构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身上,如对后者也设置相应的行政级别;不同的学校、学术职称对应着不同的行政级别;不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获得报酬;套用不同的行政级别规定出国交流的次数,等等。这样的管理方式虽然简单明了,管理成本低,但是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必然是阻碍创新活力和动力。如割裂了学术领导人员和专业人才与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紧密结合的渠道和机制,使其无法按照企业需求进行科技创新;因无法获取辛苦工作的报酬,不可能取得人才的股权期权激励,促使其放弃风险极大的科学研究探索行为,鼓励其做官而非做科技创新;因无法正常进行出国和学术交流,担任领导干部的“双肩挑”学术人才(其中绝大部分是单位的学术领军人物),只有放任自己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地降低;等等。 

     人才管理和人才资源的配置中长期存在的严重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已经超越了干部管理方式简便化的最初动机,向我国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各个方面迅速渗透和蔓延,如对一个科研人员的评价,也不是由单纯的学术说了算,而是要同时看他有没有一官半职、官衔大小;再如因为行政体系掌控着学术资源,因此官当大了,就可以掌握和分配更多的学术资源,从而诱使学术青年弃学当官,等等。这些不良倾向对我国的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事业产生了十分消极的后果,对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的打击是十分巨大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它是我国科研教学领域中存在的所有不良问题中最突出、影响最大的一个问题。严重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对教学科研人员最大的毒害,是引诱其选择追求安稳平坦的仕途,而不愿意再走充满风险、布满荆棘、需要辛苦努力的科研工作。近些年来,笔者亲眼见到很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年轻的老师和研究人员,读书、做研究的目的发生了异化,就是为了做个行政领导;很多有良好科研前途的年轻教授,往往为了做一个处长甚至副处长而明争暗斗;有些学有成效的研究人员为了做官,往往很轻易地就放弃了对学术的追求。这样下去,即使我们能够做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也会把人才引导到一条不正确的道路上。这后果说轻了,是毁了一个优秀的科研人员的科学研究前途;说重了,就是阻碍创新型国家的建设,影响中国在世界上的创新崛起。 

     对于上述现象,知识界的有识之士早有各位担忧,在不同场合发出了各种强烈的呼吁。应该说,党中央已经深刻地洞察到了我国高校、科研院所存在的严重的行政化和官本位问题。这次中共中央印发的《意见》,针对这些严重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就着眼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这种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试图从多方面进行系统性纠偏。主要表现为: 

     第一,提出了科研教学机构可以不必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用条例,这对于破除高校、科研院所的行政化、官本位来说,是最大的利好。对那些有志于当科研教学机构的学术领导的人来说,可能意味着不仅使他的晋升机会更加灵活,如可能不必按部就班晋升,而且由于直接破除了把管理党政官员的办法,简单地套用到管理他们身上的不良做法,因而这种分类管理的办法,更加符合科研教学机构的人才发展规律。 

     第二,提出了要研究制定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对不适宜实行股权期权激励的采取其他激励措施。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的管理办法。这种激励机制具有深厚的市场化色彩,它可以使科研人员不必通过当官,只需要通过努力钻研科技和创新,便可以获取一种使自己和家人都过得体面的生活。它可以激励安心于做研究的科研人员奋发向上、努力拼搏。 

     第三,《意见》提出了要研究制定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政策措施。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在科技型企业兼职并按规定获得报酬。现在在大学、科研机构担任行政职务的科研人员,最头痛的事情是不能去科技型企业兼职,更不能按规定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这极大地刺伤了他们把科学技术知识用于转化的积极性,也影响企业的创新行动。因此这个规定给了科研人员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第四,《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支持人才尤其是青年科研人才的措施和办法,可以使他们安心在科研教学岗位上努力奋斗。如提出要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措施。加大教育、科技和其他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对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在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中设立青年专项;鼓励支持人才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制度;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加强优秀人才和工作典型宣传,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等等。 

    彻底纠正我国学术机构存在的严重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道路任重道远,未来这还取决于一系列以教授、学术为中心和本位的改革,以及以建设优良的治学环境为核心的体制机制的建立。中共中央这次出台的这个重磅的《意见》,为人才管理中破除行政化、官本位倾向迈出了坚决的、关键的一步。这一创新人才的管理政策的改革,将深刻地影响我国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的建设。现在,中央的政策取向已经十分明确,问题的关键在于尽早地落地和精准地落实。如果各级党委和政府能够把党中央的政策取向化为十分具体、万分细致的管理条例,并加以不折不扣的坚决的贯彻执行,那将是全国科研教学机构的人才之大幸,也是中华民族创新崛起之大幸。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韦轶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