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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城乡区域发展,探索实现共同富裕
2021-09-26 10:28:00  来源:交汇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随着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必须要秉承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理念推动乡村建设与振兴发展,按照“创新致富、勤劳致富、先富帮后富”的基本原则,推动资源要素在城乡区域间自由流动、高效配置,鼓励劳动者辛勤劳动实现增收致富,增强动力、释放创新活力实现跨越发展。同时树立“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共创共建”的理念,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开辟新路径、拓展新空间,共创幸福生活,共建美好家园。

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抓手,推动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

乡村振兴就是要解决过去“三农”的短板问题,通过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城乡差距、产业差距、工农差距,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而达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的核心就是破解区域、城乡和收入不平衡的问题,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将区域协作、城乡协作、工农协作作为创新乡村振兴的新路径,把“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推动苏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等纳入省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沿海发展、对口协作、帮扶致富等重大工程,从而为我省苏北地区推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提供思想指引和实践基础。

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实现共同富裕,是一场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标志的社会变革。核心在于通过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数字化与绿色低碳的融合聚变,创造新机遇和核心驱动力,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深刻变革,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加强城乡区域统筹,以发展型政策加快基础设施尤其是新型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构建数字化与绿色发展相融合的生态经济体系。采取系统性改革发展举措,完善收入分配格局,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促进包容性发展。要加快推动政策、规则和制度重塑,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发挥社会、企业、个人作用,增添持续缩小“三大差距”的新动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均衡发展。

把握“十四五”发展战略重点,厚植沿海城市发展新动能

江苏沿海地区是“十四五”发展的战略重点。当前,盐城正以全面开放的新格局构建催生沿海发展新动能。盐城市委市政府提出,“好区位才能占先机,四向协同构筑竞争优势”,明确了盐城东西南北四向协同发展策略。即,南下融入长三角,北上连通环渤海,东进对接东北亚,西拓联动中西部,以创新引领、能级提升、布局优化、特色彰显进一步谋划未来发展。

现阶段,盐城正着力以内生动力,推进“主副协同”,加速盐丰一体化进程,以“两翼齐飞”促进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区创新发展。围绕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定位,以“南北联动”推进盐丰、盐阜快速通道建设,“沿海突破”打造滨海港工业园区产业经济新高地、城市发展增长极。以人口集聚为导向,谋划县域和县城发展,建设一批小而美、特而精的县城。以镇为单元,编制发展规划,明确功能定位,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依托沿海生态海岸线,培育一批现代渔港小镇、滨海风情小镇,全面展示独特的滨海风貌。立足长三角中心区城市定位,致力发挥沿海腹地广阔与时空通道便捷优势,全面加强于长三角其它城市的对接合作,更好集聚资源要素,以一体化助力沿海高质量发展。

2021年盐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207亿元,是长三角地区农业经济总量超千亿元的最大农产品供应基地,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唯一粮食总产超百亿斤的城市。稳粮保供,粮食、生猪、家禽、蛋类、油料、水产等16个农产品产量和规模一直雄居江苏省第一。区域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走出了一条有苏北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路子。通过对口协作,盐城获得了发展的项目、资金和人才,实现了加快转型,对口协作的内涵和方式也得到了较大的扩展,在县县结对、部门结对的基础上,拓展了村镇、村企等结对。从合作内涵看,在深化特色产业、农业科技、群众增收等领域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了科技创新、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合作。区域协作使盐城区县之间、城乡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依托黄海湿地世界自然遗产,推动以沿海为重点的全域旅游,全力打造“盐城旅游公路”品牌,1436公里美丽乡村公路串珠成链。农村移动4G网络、光纤宽带覆盖率均达100%,农村饮水实现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的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更高水平实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占全国近1/2、全球1/10,盐城每使用100度电就有60度来自新能源发电,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海上风电第一城”和绿色能源城市。

持续兴办民生实事,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筹抓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农房改善”完成8.93万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334个。扎实开展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工作,打造农房改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标杆”,新增第六批次省级特色田园乡村7个,累计54个村庄被命名为省特色田园乡村,占全省三分之一,总体满意率达95.8%。围绕共同富裕目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多措并举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如今城镇常住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0403元,比2019年增长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670元,增长6.3%,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706:1。积极推行“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治理机制,推进农村社会治理网格化建设,市县镇村四级网格中心(综治中心)规范建设全覆盖。将优质公共服务向农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实现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的幸福图景。

探索城乡区域发展新路径,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国家战略的实施,为苏北在更高层次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苏北地区应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发活力创新力竞争力,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新的更大发展,夯实共同富裕的基础。

创新区域协调新路径,缩小地区发展差距。要努力推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对口协作、引导鼓励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辐射、促进欠发达地区劳务输出。通过政府联动、市场拉动、产业带动,实施差别化区域政策,挖掘区域发展特色优势,逐渐形成具有特色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构建以长三角一体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在地区合作交流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以空间规划一体化为引领,推动资源要素在全区域自由流动、高效配置,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使优质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加快构建内畅外联沿海交通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持续缩小产业发展差距,加快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持续缩小公共服务差距。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和新机制。

创新城乡协调发展新路径,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要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持续强农、惠农、富农,努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缩小城乡差距,要突出以人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构建城乡新格局。推进市民化集成改革,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深化“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努力实现转移更便捷、就业更稳定、增收更显著、居住更安定、服务更优质、保障更有力、权益更平等,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探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健全新型居住证制度,大力推行电子居住证,实现“一地发证、全市通用”,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深入实施新一轮乡村集成改革,将乡村优势转化为共同富裕的全局胜势,系统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办法和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实施强村惠民行动,农村集体经济是振兴乡村、推动乡村社会变革的重要支撑力量,要推进农业数字化、机械化、绿色化发展,梯次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引导支持村集体在带动公共服务普及普惠上发挥更大作用。要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通道,推动人才上山下乡、科技汇聚乡村,使乡村成为科技、资金与人才等要素“进得来、稳得住、干得好”的创新创业乐园。

创新城乡协调发展新路径,缩小收入差距。以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核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断提升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完善初次分配。探索直接面向特殊地区、特殊群体给钱给物给政策的办法。传统农区和经济薄弱地区的农村要充分释放资源性资产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功能作用。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农村集体资产“三变”改革,加快“扩中”、全面“提低”,激励财富创造,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将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创业带就业,强化培育新就业增长点,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稳步提高劳动报酬占比,巩固提升居民增收“基本盘”。

要促进中等收入群体稳定增收,减轻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压力和焦虑感,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持续提升中等收入群体生活幸福感。健全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农民仍是我国低收入群体,不同区域农民收入之间不平衡现象突出。要制定农民收入的约束性目标,地方党委政府要围绕农民收入问题制定倍增计划,特别是缩小差距的约束性规划要求。要借鉴脱贫攻坚的经验,抓低收入人群和欠发达地区以及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集中物力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有效办法。要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来减少农民,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为主攻方向。在农业内部实施分工分业,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生产效率。要加强励志扶智,强化“造血”“换血”功能,实现人群精准识别、情况动态监测、政策综合集成、帮扶直达到位。鼓励高收入者和企业家积极回报社会,健全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慈善组织,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推行“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和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

陈利根 于水(作者分别为南京农业大学党委书记,南京农业大学教授)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