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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快更好发展分享经济
2017-08-14 11:0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胡拥军

  分享经济作为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下涌现的新业态新模式,正在加快驱动资产权属、组织形态、就业模式和消费方式的革新。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创新创业活跃,发展迅速,但也面临着认识不统一、制度不适应、保障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和挑战。如何为分享经济发展框定认识、稳住心神、找准方向,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为各地各级政府发展分享经济定下了主基调,也让企业、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其中有了“定心丸”。

  分享经济是近年来经济发展中一个备受关注的新业态,在现阶段,它的主要表现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效率的新型经济形态。近年来,我国分享经济利用“互联网+”,创造众多新业态,化解过剩产能,带动大量就业,显示出巨大发展活力与潜力,已成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广范围、更深程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可以说,发展分享经济不仅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先手棋,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升人民群众就业与生活获得感的关键抓手。因此,分享经济已经不是要不要发展的命题,而是要如何更快更好发展的问题。

  (一)

  关于发展怎样的分享经济,《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提出,分享经济强调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相对分离,倡导共享利用、集约发展、灵活创新的先进理念;强调供给侧与需求侧的弹性匹配,实现动态及时、精准高效的供需对接;强调消费使用与生产服务的深度融合,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发展模式。这为分享经济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

  一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分享经济。未来几年分享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进程将不断加快。从广度看,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将在各个领域迅速普及应用,在产品、空间、资金、知识技能、劳务、生产能力等领域将出现越来越多的分享型企业。从深度看,分享经济与实体企业的融合将体现在技术融合、产业融合、数据融合、产消融合、虚实融合等诸多层面。分享的基因将越来越多地注入到实体企业的创立、用工、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制造能力的分享将成为融合发展的重要领域,目前制造业领域的分享经济刚刚起步,未来几年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

  二是加速推进全球化布局的分享经济。依托互联网的分享经济具有天然的全球化基因,是天然的开放经济,一些中国分享经济企业从一开始瞄准的就是全球化,率先探索国际化道路。今后一个时期,越来越多的分享经济企业将加速全球化布局。面对新一轮技术产业发展的趋势,市场优势、网民红利、转型机遇的三重利好叠加,将大大加快中国分享经济企业从模仿到创新、从跟随到引领、从本土到全球的进程。未来10年,有望出现5至10家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分享经济平台企业。

  三是形成有效有序竞争格局的分享经济。近两年,一系列分享经济并购案例,标志着部分领域的市场结构从过度分散走向适度集中、竞合关系从恶性竞争走向良性竞争、竞争手段从价格补贴走向体验改善。未来,为了营造新旧业态、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关键要加强对分享经济领域平台企业垄断行为的监管与防范,形成有效有序竞争格局。

  (二)

  实现这一蓝图,推动分享经济发展,还要按照《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的部署,做好“三个结合”。

  一是法律规范的手与行政管理的手相结合。引导分享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发挥好有形之手的作用至关重要。各地各级政府既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战略部署和分享经济发展特点进行设计,也需要按程序及时调整不适应分享经济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尤其是对一些看得准、有潜力的分享经济领域,对一些影响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性瓶颈,对一些有实效、得到分享经济参与企业与个人点赞的好政策,要加强释法、修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破除制度障碍,同时还要以法律的形式强化有利的创新政策与创新经验。

  二是预期总体引导与局部重点突破相结合。无论是平台企业,还是分享经济用户,对于分享经济发展最大的隐忧还是缺乏稳定的市场环境预期与监管政策预期。对于分享经济的监管服务,不能仅仅拘泥具体监管事项、监管环节的优化,更要强调预期引导与环境优化,鼓励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各抒己见,取得各方意见的最大公约数,为形成稳定的政策预期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大平台的担当与微个体的保障相结合。分享经济的特征是海量的个体参与者依托分享经济平台形成共生系统,共生系统的可持续性离不开大平台的主动担当与海量用户的权益保障。平台企业是分享经济协同治理中关键的一环。平台企业应建立相应规则,利用大数据监测、用户双向评价、第三方认证、第三方信用评级等手段和机制,健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对资源提供者的身份认证、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政府监督执法,从而切实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作者单位: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