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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制度优势
2018-07-11 14:43: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张蕴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大幅提升。事实充分证明,中国制度具有独特而显著的优势。进入新时代,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巩固和发挥制度优势,并将其转化为治理效能。

  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是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这一制度优势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密不可分。我们党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贯彻到制度设计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毛泽东同志曾说,“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应当说,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执政追求,也彰显中国制度的本质属性和鲜明优势。将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就要切实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是中国制度的又一显著优势。作为中国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在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现了民主和集中的统一,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正如习近平同志所指出的,“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两种民主形式不是相互替代、相互否定的,而是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共同构成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的制度优势,要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一人民民主的真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还在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对于中国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办好大事关系发展全局;大事办不好,绝大多数小事就无从谈起,就什么事都办不成。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把大事办好,推动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保证我国办成许多其他国家办不成的大事。我国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就有力证明了这一点。据世界银行测算,2013—2017年,中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超过30%,超过美国、欧元区和日本贡献率的总和。新时代,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需要进一步将这一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新机制。坚持国家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运用规划引导、体制创新、政策扶持、法治保障以及市场化等手段,不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国制度优势的一个重要表现,是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一贯主张和平解决领土、领海分歧和国际争端。中国始终坚定地站在世界和平力量一边,谁推行霸权主义就反对谁,不屈从于任何外来压力,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一切国家的友好合作。从这一角度来看,中国制度不仅有效维护了本国独立自主和稳定发展,而且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还应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由大向强发展的关键时期,一些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制度,将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在坚持独立自主基础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文明交流互鉴,汲取人类文明有益成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建设和平、安宁、繁荣、开放、美丽的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为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