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加微信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区域法治建设
2017-04-27 09:14: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夏锦文 李炳烁

  新华要论

  从总体上来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能够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既是一项创新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支撑,核心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制度化,以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的协同发展、稳步推进。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必须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整合思想潮流、凝聚价值共识、提升民族精神,凝聚起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十八大以来我党提出的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而区域法治建设是区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一个地区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从总体上来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能够为区域法治建设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和精神推动力。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运用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向社会传导正确价值取向,能够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立法引领,以顶层设计实现协同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协同发展,统筹推进,既是一项创新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的总体规划,首先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的系统路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其次,协调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区域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积极推进相关领域立法,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以立法引领、法治驱动,弘扬法治精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进两者的协调发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坚持制度推进,强化法律支撑,以规范保障实现整体贯通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用法律来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这就要求我们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依法治国和社会治理实践中,以规范性的制度机制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到实处,增强整个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

  制度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重要保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融入整个社会的制度体系中,融入政策制度、法律法规中,才能获得持久的生命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制度支撑,核心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制度化,以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的协同发展、稳步推进。基于此,需要认真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同层次的构成要素融入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不同路径、制度建构,探索建立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范举措,形成具有可操作性、实效性的制度体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化思想、精神价值层面的指导原则真正落到实处,产生效果。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还在于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律制度的深层融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中国建设根本的价值遵循,是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思想指引;法律的权威可以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通过外在行为才能表现出来,人们才可以评价和提炼。法律作为社会行为规范体系,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鲜明地表明支持什么、鼓励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从而能够起到规范社会行为、矫正行为取向的作用。坚持法治驱动,弘扬法治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的保障平台和实现路径。

  坚持公众参与,拓展工作载体,以协同创新实现社会互动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必须加强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整合思想潮流、凝聚价值共识、提升民族精神,凝聚起推动社会进步的强大力量。在此基础上,社会协同也需要典型人物的模范践行、示范引领,以他们在各个社会领域的切身经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区域法治建设的宏旨要义、微观实践进行现身说法,真切展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意义,营造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社会环境。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融合推进,也需要积极探寻和拓展思想传播的新路径,创新工作载体和传播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时代的舆论引导作用,以有效的传播凝聚起社会共识,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内化为人们的价值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在此基础上,我们更要准确把握社会大众思想活动的特点以及精神文化需求,及时调整文化传播形式与工作方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区域法治建设的创新体系能够展现鲜明的时代特点,既体现核心价值观的气势恢宏,也能够在教育传播上通地气、达人情,以时代性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性。

  坚持实践融入,增强感性认知,以共创共享实现价值认同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目标虽然高远宏大,但并不虚幻,它渗透在每一个中国人普通的日常生活之中,聚合着每一个中国人的真实生活、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区域法治建设的融合推进,必须坚持实践融入,从细微之处着手,增强社会大众的价值认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型。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们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必须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健全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渗透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成为人们生活的基本遵循;其次,必须建立和规范礼仪制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传播主流价值,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再次,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融入各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作者分别为江苏省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后)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徐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