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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网络文学走向人民
2017-09-30 16:34:00  来源:红旗文稿   作者:乔焕江

  短短20年,网络文学在当代文学与文化格局中开创了堪称宏大的场面,其中自然不乏值得重视的经验创新,但存而未决的问题也同样不少。尤其是当人们开始赋予其对内塑造新通俗文化、对外显示中国形象的重任时,理性把握网络文学属性的迁延,客观认识制约其发展的关键要素和矛盾,确定有效的批评立场和应对策略,就显得尤为迫切。

  1.资本与网络文学。

  纵观网络文学20年的流变过程,比媒介更能影响或者说改变了网络文学走向的,就是资本这一关键的幕后推手。这一网络文学生产的组织者,在网络文学的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大程度上支配了中国网络文学的面相更替和可能走向。就此而言,所谓网络文学的“新媒介性”或“网络性”,并非网络媒介技术参与所自然催发的文学全新可能,而首先是经由资本主导的生产模式所选择和规训的一种特定指向。实际上,网络文学没能把新媒介技术带来的文学可能充分展开,而是使网络文学不可避免地走向高度类型化的形态,更进而成为服务于网络游戏、影视剧等相关产业的初级产品。

  世纪之交,出版发行领域的民营资本敏锐捕捉到网络新生代的趣味爱好,一些在90年代以某一门类图书专营及高效的批零渠道而迅速完成资本积累的民营书商,以类型化生产的方式着力包装“榕树下”几位重要写手如安妮宝贝等人的小资言情小说和韩寒、郭敬明等,短时间内打造出文学出版的商业奇迹。在令人咋舌的阅读市场份额和巨大利润前景的吸引下,于网络空间积聚人气,在线下出版分销类型作品的盈利模式,使诸多文学网站纷纷加快了类型化的步伐。而2003年10月“起点”中文网推出的付费阅读和作者分成制度,实际上是借助网络这一新兴媒介而滋生的出版资本盈利模式的升级版,它直接推动了网络文学的商业化,开启了网络文学向类型化的转向。

  在盛大集团2004年开始入场之后,这一转向迅速变得不可逆转。盛大集团大规模收购文学网站,并于2008年成立盛大文学公司,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文学的生态,决定了网络文学的性质和走向。在盛大集团把一家家文学网站收到麾下的途中,是由强大资本推动和放大的“起点”中文网盈利模式对其他文学生产模式的征服。依靠盛大注入的强大资本,“起点”中文网抢夺了大量作者、占据了大份额的阅读市场,激烈的竞争导致更多网站内容的急剧类型化,一系列文学网站只能渐次跟进VIP付费阅读制度,加入到商业文学的大军。最终,盛大文学以绝对的垄断占据了网络文学生产规则制定者的位置。当然,作为具有国际资本背景的互联网业资本大鳄,盛大文学的盈利模式与之前相比,又有很大的差别:全版权运营,与互动游戏业、影视业的深度关联,造就了网络文学的IP热,这一方面直接导致网络文学作者群更为严重的贫富分化,另一方面,也导致了网络文学内容生产的“打怪升级”和“小白”走向。

  2015年初,腾讯收购盛大文学并成立阅文集团,网络文学更为明显地呈现出快餐文学的特点,其文学性、思想性迅速弱化的走向有加剧的趋势。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腾讯更深入地将网络文学作为原材料嵌入包括游戏、动漫、影视在内的全产业链,对网络文学自身的文学价值和思想价值不可避免地相对忽略;二是腾讯移动互联网巨头的身份,要求网络文学更适合移动端阅读的快餐化和零散化,内容的浅白化、情节的情景化乃至叙事速度加快导致故事粗糙化,这成为当下网文值得警惕的新动向。

  可以说,没有资本的介入,网络文学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产生如此迅猛的发展势头,也不可能促生更大规模的网络综艺。而普通民众在当下巨大的写作和阅读热情被刺激或者说发掘出来,则是网络文学提供给我们的意外收获,这对于探索消费时代世界通俗文学的发展道路有着重要的意义。然而,尽管如此,或者说,正因如此,我们绝不能无视资本在网络文学生产中逐渐显现出的支配性意图,不能坐视由资本的逐利行为所导致的文学可能的衰减和价值观念的扭曲。

  2.走向“人民的网络文学”需解决的根本矛盾。

  应该看到,网络文学的大发展,其根本动力是物质生活相对富足而全民教育程度提高的时代背景下人民对写作和阅读的巨大需求,如能正确顺应和引导这一需求,则存在建立起与时代同步的“民族—人民的”通俗文学,并使其成为巩固国家和人民的文化领导权的可能。但这就要求网络文学不能成为只是属于资本的网络文学,而必须走向属于人民的网络文学。某种程度上,我们正是在认识到网络文学有可能成为一种属于人民的通俗文学的意义上来批评网络文学。我们必须看到在网络文学的巨大现实中那种人民对于写作和阅读愉悦的巨大需求,必须看到人民在网络文学生产和阅读中获得的满足,当然,也必须看到人民的真正文学需求被利用和被误导的种种危险。

  资本在网络文学生产场域的整体实践,既极大解放了文学的生产力,又使今天的网络文学呈现出如商品拜物般神秘莫测又暧昧不清的面孔,而在这副面孔底下,真实的矛盾往往隐匿起来。要想构建“走向人民的网络文学”,必须正视并解决以下矛盾。

  其一,数百万网络文学劳工与组织网络文学生产的资本之间的矛盾。

  网络文学是一种一般的文学活动形式,但在当前更是一种后工业时代的“非物质劳动”。这是一种含有一定“创造性”的“生产商品信息和文化内容的劳动”,它当然也需要作者文学创造的能力,但此时它首先是一种被资本改组和收编的创造性。实际上,当我们谈论网络文学的时候,谈论创造性是奢侈的。网络写手们多不愿称自己为作家,但实际上也是不能称自己为作家。而不论是网文大神还是籍籍无无名的码字工,几乎无一例外都很难从网文写作中收获文学创造带来的欣悦。这一矛盾之尖锐不可谓不明显,有业内人士提出当前网络文学的“初级阶段论”,指出“大批作者还处于挨饿赚不着钱的状态”,网文写手们的“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则被根本性忽略,而这种对作者利益的严重伤害已经使得行业的危机隐现。

  其二,数亿读者真实而丰富的阅读需求与高度预设的类型化快感机制之间的矛盾。

  当下主流的对网络文学的文学判断和文化判断,就是把网络文学视为在文学历史上由来已久的通俗文学在网络时代的延续和发展,但我们认为,与其说这是一种客观判断,不如说还只能是一种主观期待。

  值得注意的是,业内人士多是从马斯洛心理需求层次理论出发,认为网络文学是迎合大众读者,为其提供快感补偿的通俗文学,有人甚至认为“受众实际上是在追求刺激多巴胺的分泌,进而产生愉悦的感觉,以‘奖赏效应’弥补现实中的挫折导致的各种焦虑”。但这一所谓业内“铁律”显然是片面的,娱乐功能当然在通俗文学中占重要地位,但家国的认同、朴素的伦理更是其价值支撑。网络文学被定性为满足大众趣味的通俗娱乐文学,但有必要辨析清楚的是:这种趣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属于当前的人民大众,又在多大程度上是网络文学生产场域中主宰利益的特定结果。实际上,通俗文学的读者大众并非听任快感机制摆布的超历史群体,他们在具体历史和特定时代的基本诉求如何被有效纳入国家和民族认同,更是通俗文学不可推卸的文化功能。

  目前,由于资本在网络文学生产领域的一家独大,网络文学可能释放出的人民巨大的创作热情和阅读热情被压扁在资本主导的生产界面上,这正是制约着网络文学通往属于人民的通俗文学的根本矛盾。如何解决这一根本矛盾,使网络文学真正成为“人民的网络文学”,是网文从业者和批评者面临的共同课题,更是对国家文化战略和文化产业政策制定的智慧考验。

  (作者单位:海南大学人文传播学院)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