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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让考核指挥棒“绿”起来
2020-05-14 16:01: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莹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向甘肃省反馈督察情况时指出,2018年甘肃省有9个市州未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考核要求,继续考核GDP等经济指标;同时,绿色发展约束型指标落实不下去。这从一个侧面暴露出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政绩考核重经济指标、轻环保指标的问题。

政绩考核唯GDP论英雄早已为人所诟病。一些地方政府不惜以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增长,却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幸福感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2019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明确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体系指标,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随着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正在有序推进,越来越多地方摒弃了唯GDP的考核方式,根据地方实际采取了差别化的考核办法。但是,一些地方生态环境相关考核指标难落地、权重低等问题依然存在。此前,河南郑州也曾被曝光环保不合格,政绩考核却优秀,究其原因,当地环保考核权重占比只有16%,而经济规模质量效益的权重却高达50%。

不仅是地方政府,部分企业的环保考核也流于形式。例如,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反馈督察情况显示,五矿集团对下属企业环保工作考核权重仅占业绩考核的2.5%。2017年,五矿有色多家下属企业被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点名通报,但在考核中均没有体现;2019年甚至规定,除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外,环境问题最多只能扣2分;鲁中矿业内部业绩考核不仅不考核环保,反而对矿山超采行为给予奖励。

考核指标的设置是行动的指挥棒、发展的风向标。从某种意义上说,“考什么”决定了“干什么”,“怎么考”左右着“怎么干”。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意义重大,唯有切实改变唯GDP的考核方式,增加生态环境相关指标在考核中的权重,才能切实引导地方和企业履行其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促进地方和企业主动转变发展方式,从而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因此,让考核指挥棒尽快“绿”起来,是完善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一环。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等,引导地方和企业转变考核方式,但是部分决策者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发展观仍未扭转。有的对发展的内涵理解过于狭隘,将发展等同于单纯的经济增长,却忽视了生态效益、民生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内容。有的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对立起来,认为要实现经济增长,就必须牺牲资源环境。因此,要真正实现考核方式的转变,关键要从转变决策者的发展观入手。

多地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早已充分证明,环境和经济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题。良好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改善环境质量会增强当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提升地方和企业的品牌形象。保护环境将带来可观的生态效益、民生效益、社会效益。应通过学习浙江安吉、河北塞罕坝等地绿色发展的案例,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要加大生态环境相关指标考核的刚性和力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措施》。要以落实这一考核措施为契机,实现考核压力的层层传递,促进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观、政绩观的转变,推动生态环保相关考核指标落地生根。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一些地方上马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冲动有所增强,部分企业想方设法通过减少环保投入的方式缓解经济压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严峻。唯有充分发挥考核的倒逼作用,让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成为必答题、重点题,才能调动起地方政府和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切实履行起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从而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距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之时已不足7个月。在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更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引领作用,让绿色的考核指挥棒引领绿色发展。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