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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增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2018-02-12 14:02: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评论员

  全国环保工作会议指出,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动力,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改革创新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5年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环境质量改善步伐加快,其中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妨碍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举措,使生态环保制度更加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改革创新是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难题的利器。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进程中,通过改革创新啃下了许多难啃的“硬骨头”,破解了许多难解之结。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还是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无论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还是中央环保督察,无论是排污许可制全面实施还是环评审批“放管服”,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举措的实施,清除了体制机制障碍,释放了政策红利,为生态环境保护增添了强大动力。

  不过,随着污染防治的全面深入推进,还有许多“拦路虎”“绊脚石”有待我们去破除。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深层次变化,改革全面深入推进,各项措施正在落地见效。抓好改革创新是解决问题、谋求发展的根本所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难题,关键要靠改革创新来解决。同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也是一个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当前和长远,坚持标本兼治,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为污染防治提供不竭动力。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不断深化改革,着力建设职能配置科学、组织机构优化、运行顺畅高效的体制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改革创新要强化问题导向,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坚持以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责任和企业环保守法责任为主线,以整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为目标,既抓好中央已出台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又谋划好新的改革举措。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理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制度和管理流程,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是企业运行守法依据、执法督察是监督兜底的环境管理基本框架,打出前后呼应、相互配合的“组合拳”。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改革是一场输不起的硬仗。面对新问题和新挑战,就要敢于打破思维定势、冲破观念障碍,跳出老套路、旧框框。要善于寻找新思想,发现新办法,在探索中完善,在完善中提高。要敢于直面问题,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激发全社会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动力和活力。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我们要紧握改革创新这一攻坚利器,做到改革领域更广、改革举措更多、改革力度更强,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为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