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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红线落实落地要看执行力
2017-08-03 11:15: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李国军

  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重大任务面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真正参与进来,不能只挂名、不管事,而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真正做到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扑下身子抓落实。

  ◆李国军

  (辽宁省环保厅)

  当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是摆在各地区各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改革任务,更是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一个好的制度,其生命力在于执行。笔者以为,要让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扎实落地,关键要抓好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特别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首先,要强化领导带头,切实找准落实的思路。

  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任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干,以上率下抓好落实。要带头深入学习,提高思想站位,增强落实本领,切实增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让广大群众了解划定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性、紧迫性,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强烈的共识。要带头调查研究。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落实,需要统一考虑山、水、林、田、湖的整体性,不是简单的、一蹴而就的小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身体力行,紧紧围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涉及的敏感区域、重点问题以及与民生相关的突出问题,深入实地开展调研,确保决策更科学。要带头研究部署。在调研的基础上,集中集体智慧,寻求解决问题的良策。要注重谋划,确保中央决策部署执行不打折扣,落实不走偏、不走样。

  其次,要强化工作合力,切实统一落实的步调。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纵向上涉及省、市、县多个层面,横向上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弹各的调。而要集中部署,整体推进,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重大任务面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真正参与进来,不能只挂名、不管事,而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真正做到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扑下身子抓落实。在协调方面,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想事,自觉树立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划定有序推进。其他部门要自觉加强对解决重大问题的支持、配合,共同把划定工作完成好,坚决防止各自为政、互相掣肘的现象发生。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在具体部署时,各层面之间要切实加强沟通,把权责的边界对接好,把政策法规的要求把握准、掌握透,确保执行落实不打折扣。既不能把自己该干的活都交给下面去办,也不能把下面的活都攥在自己的手里,确保权责一致。同时,也要注重跨地区、跨区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性和匹配性,确保相邻的省、市、县之间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上的同步或一致。

  第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提高落实的效率。

  勇于担当责任,对领导干部来讲,就是发现问题不迁就、碰到矛盾不上交、遇到困难不回避、面对责任不推诿。要细化目标任务,确保目标任务清晰明确、责任到人。要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特别是压实“关键少数”的责任。要敢于担当责任。随着红线划定工作的深入推进,遇到的难点难题会越来越多。特别是近期中央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问题的严肃处理,给一些缺乏责任担当的人敲响了警钟,绝不能在遇到涉及红线落地的难点问题时不敢较真碰硬,不敢及时拍板,或者推给别人,怕承担责任。要坚持求真务实作风,看准了的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敢于拍板,敢于担当,敢接烫手山芋,积极稳妥推进工作落实。

  最后,要强化督察问责,切实保证落实的质量。

  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部署完以后,不能满足于听汇报、做指示,而要走出去,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情况,发现和解决问题。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着力处理好“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向不偏离、任务不落空。

  在督察过程中,要成立专项督察组,深入一线实地查看,对一些部门、一些地方在划定落实上存在的等待观望、空喊空转等消极现象,存在的敷衍了事、松松垮垮的工作状态,存在的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的庸政懒政行为,坚决喊“不”。要严肃问责。牵头部门和督察督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敢于较真碰硬,对类似情况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通过严肃问责加以纠正,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落实,同时有效保证落实的质量。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