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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生态红线制度落地生根
2017-06-26 10:41: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柳奇

  江苏省苏州市作为全国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在生态红线的划定和保护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经过近5年的努力,苏州市生态红线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全市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可以说生态红线制度已经在苏州落地生根。

  笔者认为,苏州生态红线保护的经验可以归纳为保护、补偿、转型3个方面。

  首先,严格管控是生态红线保护的底线。自2013年生态红线划定开始,苏州市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红线保护,一是将生态红线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中;二是以编制年度保护方案的形式确定了各地、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三是严把审批关,着重关注涉及生态红线的建设项目,对于违反红线管控要求、损害区域主体功能的项目一律拒批。

  其次,生态补偿是生态红线保护的基石。在协调保护与发展两者关系的过程中,苏州市于2011年起实施生态补偿机制,并在2014年出台了《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不仅填补了国内生态补偿立法方面的空白,也为生态红线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正是有了生态补偿制度,有效缓解了部分地区发展经济、农民增收的压力,使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可以顺利展开。

  第三,绿色发展是生态红线保护的方向。苏州在保护生态红线区域的同时,还将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保护促进发展、发展反哺保护的良性循环。以生态旅游为例,近年来,苏州市依托生态红线区域内优良的生态禀赋,通过东太湖综合整治、生态园、湿地公园建设、发展生态农业等措施,使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其中自然湿地保护率由2010年的8%提高到现在的54%,推动了地方的发展,赢得了群众的赞许。每到节假日,环境优美的生态园内、临水近田的农家乐里游人如织,“鱼米之乡”“水乡天堂”名副其实。

  生态红线制度在苏州成功落地,不仅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一项成功经验,也成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佐证。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环保局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