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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社会治理需要强化社会信任
2017-12-06 10:14:00  来源:新华日报

  评论园

  今年年初,几段展现“塑料紫菜”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有人称几个福建晋江企业产的紫菜是“塑料做的”。11月30日,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纸馅包子、人造鸡蛋、塑料紫菜,很熟悉的造谣套路。前几年这类食品安全谣言刚出现的时候,有关部门的应对有些进退失据,致使负面影响扩大。如今套路差不多的“塑料紫菜”,却没有掀起多大的风浪。这种进步源于何方?除了行政管理和法治经验的积累外,还有更值得探讨的东西。

  有论者认为,对付这类谣言应该建立事前预防机制。话当然是没错,但是社会基础和传播模式决定了事前预防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事后的及时干预依然是主要手段。那么,干预效果如何,直接反映的,就是我们最近一再强调的“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了。

  不妨回溯一下“人造鸡蛋”。有人买到了蛋黄弹性如乒乓球的鸡蛋,而后迅速出现“人造鸡蛋”说法并扩散,网上同时出现“造假教程”。当时先是请出专家给说法,解释半天,很多人还是不懂;然后有媒体开始调查,拿这种鸡蛋去检测部门检测,费了很大的事,效果却不理想,还闹出了“相关部门回复鸡蛋真假没有国家标准”这样让人哭笑不得的新闻。再根据造假教程去实践,基本都不成功,但是依然没有打消疑虑。直到最后,才有人想到了“成本测算”这个办法:从造假者的动机是“骗钱”入手,根据市面上鸡蛋的价格和造假所需要的原料、手工技艺等所需要的成本测算,指出“造一个假鸡蛋的投入比买一个真鸡蛋还多”,这才点到了问题的核心。很快,遵循这个思路,央视调查记者通过暗访揭示出“人造鸡蛋”目的是骗取利欲熏心者的“培训费”这一真相。结合科学理论对蛋黄弹性等现象的解释,谣言渐渐平息。

  而这次的“塑料紫菜”谣言,一开始就有专家指出,根据成本匡算,用塑料做紫菜的成本要大于种植。既然无利可图,那么谁还费劲造假?这种从常识出发的论断既简单又精准,一下子就能从逻辑上让大家“相信”。接下来,理论辟谣和法治惩处就此一气呵成,谣言扩散的空间被最大限度压缩了。

  两相对比之下,社会治理的两点进步清晰可见:

  一是从“说教”到“说服”。前者是理论层面,对圈内人来说也许管用,但是对大众来说,往往因为难懂而抵消辟谣效果;后者是逻辑层面,也可以说是常识层面,道理明晰易懂,很容易被接受。当然,这个转变也需要一个条件,就是社会基础认知水平的改善。随着社会发展进步,这个条件会越来越好。

  二是从“思”到“考”。现代社会确实需要独立思考,但是很长时间来,我们对“考”的重视程度不如“思”。“考”是考据,就是要通过对实际情况的摸排,对事情进行全面了解。“人造鸡蛋”和“塑料紫菜”成功辟谣的关键,就在于“成本测算”:到市场上去走两步问两句,了解一下紫菜、鸡蛋一斤多少钱,再考据一下塑料、假鸡蛋合成物的成本,自然就会看出破绽。如果缺乏了这个“考”,那么“思”出来的东西不仅没有数据支撑,还会让人想到更歪的地方去。“人造鸡蛋”起风波时,有人请专家来论证“真假鸡蛋有何不同”,论来论去,一堆成分对比之下,反而让人觉得假鸡蛋真的存在了。

  这两点进步,在互联网时代尤其重要。说教模式,只能在信息源单一的情况下有效果。网络时代众说纷纭,再“权威”的说教也会被质疑。温州动车事故中那句“我反正是信了”就是最好的反例。而只“思”不“考”,正是网络“标题党”盛行的重要原因之一。举个简单例子,2012年7月,南京一法院以已经被取消的“流氓罪”罪名判决了一起发生在1996年的斗殴案,结果很多自媒体、网络媒体称“南京法院用消失16年的罪名判案”,认为“法律在耍流氓”;还有的认为拉出旧罪名轻判,是“暗箱操作、司法腐败”……可是如果考据一下法律常识就可以知道,这是法院从“有利被告人”的当代法律准则出发,遵循旧刑法“从轻不从重”原则采取的判决,不仅在法律程序上毫无问题,还彰显了法治精神的进步。如果官方发布、舆论传播和受众认知都能遵循要“思”也要“考”的原则,那么误解和谣言就失去了生存土壤。

  从根本上说,社会治理的进步会体现在社会信任的加强上,“信不信”是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有信任的社会才会树立基本的共识,才会在共同的出发点上去探讨和摸索解决社会问题的最佳方案,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治理的成本。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信任是维护稳定最重要的社会资源。任何社会治理的技术性进步,本质上都是社会信任的重塑和积累。任何社会事件中,社会信任是积累了还是消耗了,都应该是评判治理成功与否的标准。治理谣言是这样,治理其他社会问题也是这样。

  李 军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徐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