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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商业银行的重要风险点
2018-12-14 14:19:0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林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是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防范化解包括操作风险在内的各类金融风险应切实提升操作风险管理水平,有效管控实质风险,坚决杜绝操作风险成为引发系统性风险的“导火索”。

  现行操作风险计量方法不足。在《新巴塞尔协议》(巴Ⅱ)出台13年后,2017年12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Ⅲ最终方案》(鉴于《巴塞尔Ⅲ最终方案》的改革力度和影响范围较大,业界通常将其称之为“巴Ⅳ”),正式提出了操作风险资本计量新标准法,计划于2022年起执行。

  计量方法的自身缺陷引起资本和实际损失“倒挂”。根据巴塞尔委员会调查数据,2011年以来全球操作风险大额损失较之前增加近50%。但与此同时,按巴Ⅱ方法计量得出的操作风险资本却出现了逆势下降的“倒挂”现象。巴Ⅱ计量方法无法客观准确地反映银行操作风险敞口增大的实际压力,招致各方对巴Ⅱ计量方法的质疑。

  过度倚重资本计量的监管架构导致定量监管与风险管控“脱节”。巴Ⅱ“以资本计量驱动管理”的监管主思路,期望通过扭住“资本”这个“牛鼻子”实现防控风险的初衷。但就计量方法而言,基本指标法和标准法仅以业务收入而非内部损失为计量基础,银行并没有足够的动力去加强实质性风险管控、提升管理水平。

  针对实践管理的指引欠缺导致管控效果和管理目标“背离”。巴Ⅱ以资本监管为指挥棒,导致对以资本匹配风险敞口、体现风险抵补这个“果”的关注度,超过了管控实质风险这个“因”,是导致风险管理实践与资本计量“两张皮”的重要原因。

  加强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建议。积极顺应国际监管要求、加强监管新规的“中国化”探索。我国监管机构应尽快研究出台巴Ⅳ的中国版落地细则,规范计量方法、数据要求和工具应用,指导中国银行业积极适应监管变化,确保巴Ⅳ平稳实施。监管机构还应利用视野和数据优势,有效指导商业银行加强探索实质性风险管理的稳健实践,增强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核心竞争力,进而积极争取国际监管规则的话语权。

  确定科学合理的风险偏好及限额指标。操作风险偏好及限额,应充分契合经济周期波动特点和市场环境、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实际能力,合理客观科学加以确定。实施中应坚持全面覆盖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应在所有商业银行予以贯彻实行,重要限额指标由监管机构“全覆盖”予以跟踪考量,防范风险管控“短板”机构引发行业传染性风险。

  丰富风险管理手段,完善风险应对策略。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规避、转移、降低、承担四大风险策略的运用方面还存在不足,特别体现在风险转移策略上。保险是商业银行风险转移的重要措施,但当前保险市场上针对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推出的产品和承保机构较为有限,远不能满足银行需要。监管机构应统筹安排,加强针对操作风险的保险市场培育。

  发挥大数据优势,提升风险防控的技术手段。随着实质性风险管控的逐步深入,对数据的精细管理和系统的精准预判提出更高要求。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加强数据精细化管理,增强数据有效性和准确性,夯实数据基础;增强系统化风险管控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加强新业务和交叉性风险的系统化研究,增强系统自动研判、识别、预警风险的水平,提高事前、事中风险控制效果。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