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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进对欧投资
2018-10-15 10:39:00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王雅梅

  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的融合日益加深,企业“走出去”成为重要趋势。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尤其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企业在全球投资市场的表现令人瞩目。2012—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累计6600多亿美元,年均增速22.3%。欧盟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和海外并购的重要目的地。增速快、并购大项目多,是中国企业对欧盟直接投资的突出特点。进入2016年,中国企业在海外掀起新一轮并购大潮,特别是在欧洲,对此法兰西24电视台称:2016年是中国资本的欧洲年。根据商务部的统计,2016年我国对欧盟直接投资99.94亿美元,同比增长82.4%,占欧盟当年吸引外资的1.8%,同年欧盟28国对华直接投资为96.6亿美元。截至2017年2月,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689.37亿美元,覆盖欧盟所有成员国。2017年以来,受中美经贸摩擦的影响,更多的中国企业将欧盟作为首选投资目的地。

  快速增长的中国对欧直接投资,成为拉动中欧双边合作的新领域和关注的热点。作为对外投资领域中的“后来者”,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存在着对海外投资环境不够了解、投资经验不足、存在非理性投资、境外经营不够规范等问题,而中国对欧盟国家投资尤其是大手笔并购的快速增长势头,引发了欧盟内部对其技术流失和“经济安全”的担忧,加强了对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欧投资并购的审查。对此,商务部在《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发展报告(2016)》指出:随着“中国买家”的迅速崛起,各国对中国企业的防备都有所增加,他们对中国企业跨国收购的审查也趋于严格。欧盟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在2015年5月6日举行的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会议上指出:欧盟委员会正在致力于调整其总的贸易和投资战略,以确保欧盟贸易政策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这不仅涉及双边和多边的谈判,而且涉及各种主题,如新技术。2017年9月13日欧盟委员会通过了一项条例草案,将以安全与公共秩序为基础,建立对进入欧盟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审查框架。根据该条例,进入欧盟的重大外商投资项目将会面临严格的审查和批准流程的限制,尤其是在高新技术与先进设备制造领域。将于2018年11月27日举行的欧洲贸易政策日(European Trade Policy Day)期间,欧盟确定的讨论主题是:捍卫开放和公平的贸易——迎接挑战,应对威胁。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对外直接投资来源地和目的地。虽然近年来中国对欧盟直接投资增长快速,但总体而言,中欧相互投资水平仍较低,亚洲仍然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最多的区域。截至2016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13573.9亿美元,其中在亚洲的存量为9094.5亿美元,占67%;在欧盟的存量为698.4亿美元,占5.1%,并且主要分布在荷兰、英国、卢森堡、德国、法国、瑞典、意大利等国家。根据欧盟的统计,2015年末,欧盟28国吸收的来自欧盟外部的直接投资存量为57449亿欧元,其中中国投资存量349亿欧元,占0.6%。

  针对欧盟对于中国投资并购快速增长表现出的既欢迎又担忧的矛盾心态,在不断提升我国对外投资便利化和服务水平的同时,强化对企业“走出去”的政策引导和有效监管,势在必行。

  把握好对欧投资的规模和增速,实现中国企业对欧投资的理性和可持续发展。相比中欧贸易,中欧相互投资水平长期较低,投资合作远未达到两大经济体本应拥有的规模。随着中国对欧投资的快速增长,中欧双边投资关系由过去的以欧盟对华投资为主转向中欧相互投资的共同发展,而并购是中国企业投资欧洲的主要方式,欧盟及成员国需要时间来适应中欧投资关系的快速变化。在推动我国对外投资发展的同时,继续加强对海外投资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查,遏制非理性对外投资,避免并购资本大规模的集中涌入,尤其是对东道国敏感行业的并购活动,避免由此可能带来的疑虑和担忧,同时积极扩大对中东欧国家、南欧国家的投资,促进中国对欧投资区域分布上的平衡。

  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国的国情、市场需求和相关投资并购规定,做好可行性研究。《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表明,全球外资政策总体上走向开放和便利化,但对国家安全、产业安全的关注上升。欧盟国家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导致其利益需求及对外商投资的态度不尽相同。虽然欧盟已建成内部统一大市场,但除爱尔兰外,27个成员国在投资方面都有自己的法律法规。通过并购来整合欧洲企业在技术、品牌和渠道等方面的优势资源,可以让中国企业更快地融入全球价值链,但要对投资目的国的实际需求和投资并购规定进行充分调研,对某些敏感行业的并购,不仅要考虑经济上的可行性,还要考虑在当地可能引起的反应,制定完善的投资经营计划,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中国企业“走出去”应注重走稳走好。

  鼓励更多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到欧盟开展投资,在欧投资的中国企业要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相比较而言,国有企业的海外投资更易受到政治猜忌和质疑的困扰,进而面临更严格的投资审查。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到欧盟国家开展投资经营,有助于消除欧盟对中国投资并购的疑虑和担忧。在欧投资的中国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国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严格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加强与当地社会文化融合,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在海外市场上行稳致远,不断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上的良好形象。

  加快中欧投资协定的谈判进程,关注欧盟共同投资政策的进展。目前欧盟没有统一的外来投资审批程序,而各成员国相关规定差别较大。正在谈判的中欧投资协定将把中国与欧盟成员国之间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精简为一个统一的文本,其签署将为中欧投资合作提供更好的法律基础与保障,进一步释放出双向投资潜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信评估中心在其《国别投资经营便利化状况报告(2017)》中指出:在成为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双料大国”之后,我国面临着修改完善多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扩大投资保护范围,提高保护程度的紧迫任务。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里斯本条约》将外国直接投资正式纳入了欧盟共同贸易政策范畴,投资政策成为欧盟的专属权限,当前欧盟共同投资政策仍在制定过程中。面对日益加剧的国际竞争形势和贸易投资保护倾向,协调统一成员国的投资规定,构建欧盟的共同投资政策,有助于欧盟更好地实现其发展目标,也将对中欧投资合作,尤其是中国企业对欧投资产生重要的影响。

  2017年以来,世界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长势头向好,但贸易保护主义形势依然严峻,全球贸易和投资的发展仍面临许多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因素。中欧关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经贸合作是双边关系发展的重要基石。“一带一路”建设的日益发展为中欧投资合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加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引导和规范管理,实现我国对欧投资的合理有序和可持续发展,对推进中欧投资合作、深化中欧经贸关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