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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2018-03-07 09:09: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顾 俊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加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实际出发,加强统筹谋划,搞好综合配套,锐意改革创新,实现“五个有机统一”。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新的时代条件下,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神圣使命,必须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章党规从严治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健全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要厘清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边界,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充分发挥依规治党对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努力形成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有机统一。既要把思想建党的成功经验升华、固化为制度,通过制度设计把思想建党的内容制度化,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又要使制度建设的价值导向体现思想建党的要求,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魂,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着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机统一。要围绕既定目标,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特别是将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的新规定和新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化,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内法规制度短板,使党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要坚持问题导向,清醒认识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四种危险”的尖锐性和严峻性,直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弱化党的领导、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问题,聚焦党内存在的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着力破解统一思想难、组织管理难、协调矛盾难、制度执行难等顽症,抓紧制定实践亟需、条件成熟、务实管用的法规制度,堵塞制度漏洞。

  坚持管“绝大多数”和抓“关键少数”有机统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既需要全方位用劲,管住“绝大多数”,也需要重点发力,抓住“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必须着眼全面,立足管全党、治全党,面向所有党员、所有党组织,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管住管好“绝大多数”。同时,要突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理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约束好一把手,必须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一把手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实施有机统一。要适应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坚持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得益彰, 加快形成以党章为根本、以准则条例为主干,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对上位党内法规明确要求配套的,要及时制定细化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法规制度;对上位党内法规暂未明确规定的,可在符合中央精神的前提下,按照职责权限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要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要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执政本领,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要完善党的自身建设法规,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增强党的建设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完善党的监督保障法规,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切实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奖惩、保障,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作者为江苏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