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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没有空档期
2017-07-31 15:23: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蔡怡琳 高志伟 陈蕾

  “市规划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决定给予通报问责。”日前,在福建省厦门市规划委的专题党组会上,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建春宣读了问责决定,市纪委主管常委提出具体要求,市规划委党组书记作深刻检讨,局党组成员轮流谈认识和感受。

  这是厦门市纪委针对市规划委系统发生涉及13人的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给予该党组通报问责并执行问责决定的一幕。

  近年来,厦门市以强力问责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一年来,厦门市纪委共问责71个问题,涉及78人和3个党组织,其中厅(局)级以上干部21人,党纪政纪处分18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成常态。

  明确问责依据 破解责任空转问题

  翻开厦门市纪委创设的《党风政风点评台》第二期,市纪委对市直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审查情况的通报赫然在列:

  “市水利局没有根据自身职责对相关内容具体化,体现不出单位特色。”

  “市商务局对清单内容未严格把关,部分班子成员的清单未体现‘一岗双责’。”

  对于这些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单位,市纪委分管领导专门对其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尖锐指出问题,要求落实整改。

  2016年年初,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裴金佳对落实主体责任提出要求: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设,进一步落细落实,将其作为主体责任检查、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和问责的重要依据,制定好、完善好、执行好、出实效。

  清单制定出来后,如何对不落实的单位“亮剑”显得格外令人关注。

  “市委常委集体约谈各区委班子和4个市直单位党组织成员,个别约谈10个被检查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

  在该市刚通报的2016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情况中,几组数据不掖不藏,体现了厦门市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坚定决心。

  压力传导之下,全市各区党委、纪委也纷纷行动起来,在制定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区级检查纷纷奔着问题去,个别约谈镇街、区直部门和区属国企主管99人,形成问题清单73份。思明区针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5起违规收礼问题,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原局长和原纪委书记分别进行党纪立案和诫勉谈话。

  以问责激发担当,用制度保障问责。厦门市纪委出台关于规范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重点规范追责的启动、调查、实施等程序,特别是在“谁提起”、界定量纪幅度等环节探索创新,强化刚性约束。同时,建立了问责月报告、“双通报”等制度,强化制度落实的保障。

  抓住问责主体 板子打向“关键少数”

  今年1月,海沧区建设局原党总支书记、局长方超群因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但更引起全市党员、干部极大关注的,是其处分决定通报上一段关于违反工作纪律的描述:“在任海沧区建设局党总支书记、局长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对方超群的处分,是厦门市纪委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抓住“关键少数”,突出追究主体责任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该市紧盯一把手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开展一系列责任追究,避免出现“问下不问上”等问题。

  2016年,市人防办有9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据统计,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厦门已问责一把手36人,其中市管干部21人。

  与此同时,各级纪委聚焦履职不力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将压力传导至党组织的“神经末梢”。集美区建设局下属的住宅建设办公室主任,长期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时任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负有领导责任,虽已调任仍给予诫勉。

  如何破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厦门市纪委始终坚持手电筒对着自己照,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9名纪检干部严问责、真问责,徙木立信。其中,思明区中华街道违规借用下属企业超标车辆,原街道纪工委书记虽已升迁,但因在原任职单位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仍然被诫勉。

  启动终身问责 谁也没有“免责符”

  退休几年了,仍被问责,调离原岗了,人走责在,问责条例出台前,这样的场景几乎不可想象,如今却真实发生在厦门26名领导干部身上。针对有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出现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压力传导不下去,责任落实上紧下松等问题,厦门市委明确表示:问责没有过去时、空档期,职务变化、退休不再是“免责符”。

  市民政局连续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分管副局长等2人虽已退休,但仍受到诫勉和通报问责。

  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书记、所长虽已退休,但在其任职期间,戒毒所发生违规发放补助、慰问金问题,市纪委仍对其进行党纪立案。

  “市纪委对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让我切实感受到‘一岗双责’的分量。”现任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位高管在谈起集团2015年发生腐败窝案后,市纪委启动责任追究一事时,依然难以平静。当时,集团党委副书记和总经理虽已在其他市属国企担任主要领导,但市纪委仍追究两人的主体责任,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那些好面子,不敢真抓实管的干部,我们就要狠打板子,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厦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说。

  “问责主体不把自己摆进去,就可能变成问责对象。”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我们将进一步推进失责必问成常态,倒逼‘两个责任’的全面落实。”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