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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交流,生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2021-05-11 11:28: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於海梅

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是《意见》中规定的八项主要任务之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既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也是坚持文化自信的要求,更是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

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双向路径

国际交流的双向性决定了需要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路径——“输入+输出”。我们既要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也要向世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从输入的路径来说,通过翻译外文书籍、引进外国专家、出访国外研习、实地参观访问等方式,可以较好地了解和吸收其他国家的法治文明成果。从输出的路径来说,通过外译法治著作、到国外讲学交流、吸收留学生来华、举办国际论坛等方式,可以向世界各国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输入和输出是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双向路径,如同一体两面,需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其中,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输出端对于生动展示我国法治国家形象,提升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尤为重要。

创新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多样形式

国际交流的多样性决定了需要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形式——“传统+现代”。我们既要注重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传统形式,也要努力创新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现代形式。特别是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原因,我们更需积极创新应变,多元探索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现代形式。如,走“互联网+法治”的数字化法治文化传播与交流路径,将法治国际论坛、讲课研学等活动及时转为线上,创办中英文版法治文化交流电子刊物和中英文版国际法治文化交流网站,创作多语言版本的优秀法治文化影视剧作等。

拓展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多重平台

国际交流的多面性决定了需要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平台——“官方+民间”。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办好官方的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平台,如中国法治国际论坛、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等已有平台,并尝试在官方机构如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外交部驻外使领馆文化处等单位之间拓展建设新的官方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平台。另一方面,民间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平台的建设也要同步推进,在继续办好世界律师大会、“一带一路”法治社会·长江(国际)论坛等已有活动的同时,积极拓展新的民间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平台,如在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中国国际文化传播中心等平台下开设国际法治文化交流专题等。另外,根据《意见》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法治智库(官方+民间)的建设,在开拓视野为国家现代化征程做好决策咨询的同时,向世界发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法治话语体系。

培养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高端人才

国际交流的主体性决定了需要培养法治文化国际交流的复合人才——“法治+外语”。我们既需要培养懂法律和外语的中国人,也需要培养懂法律和中文的外国人。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重镇”,《意见》指出,要开展法治文化科研教学,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自主设置法治文化相关二级学科硕士点、博士点。在新文科建设的背景下,在设置法治文化专业课程时,不仅需要开设法治以及法治文化课程,也需要开设外语以及法律外语课程,还需要开设文化以及文化交流课程,这样才能为加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培养出复合型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对于没有条件开设法治文化二级学科硕博点的高校,可以考虑在法律硕士点中开设法治文化专业方向,为法治文化国际交流人才库做储备。另外,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中法律类专业的设置也是培养法治文化领域国际交流高端人才的路径之一。从培养外国留学生的角度而言,应鼓励中国高校法律本硕博各专业招收留学生,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全英文课程。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外事秘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法学博士)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