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  加微信
创新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与形式
2021-05-11 11:28: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许建彤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核心目标是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起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这就要求在法治文化和法治阵地建设中要积极创新和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载体和形式,增强渗透力和感染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要将全民法治教育放在突出地位。全民法治教育作为党委、政府主导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坚持把加强全民法治教育、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并积极构建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新模式。要聚焦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回应群众学法需求由“软任务”变成“硬约束”。要以直接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公民建立起与法治相适应的社会生活方式和日常行为习惯。要通过完善政府规划和优化系统构建,实现全民法治教育的社会广泛参与。

要推动法治文化场馆等阵地建设提档升级。按照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与城乡环境协调、与生态融合的不同类型、不同特色的法治场馆、法治画廊、法治文化广场等,努力使法治文化阵地覆盖每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要积极拓展法治文化阵地,依托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农家书屋、社区文化中心等,渐进式地实施提档升级工程,确保其功效得到充分发挥。

要鼓励大众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创作。优秀文艺作品给人以教育、鼓舞和启迪,好的法治文艺作品能够引导人们崇德尚法、践行法治。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理所当然要大力繁荣法治题材文艺创作,鼓励支持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演出,用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和丰富生动的群众语言实现法治文艺活动的亲民化,用持续不断、雅俗共赏的法治文化产品推出,实现法治文化创作的系列化。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范畴,让广大群众在欣赏艺术作品的同时获得法治启迪。

要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坚持不懈地开展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用法治文化引导人们逐步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论坛、法治文化成果展以及各类评选、竞赛,扶持和鼓励文化馆、图书馆、艺术团体、电影公司等文化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推广与宣传活动。在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让群众在自主参与中不断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和法治素养提升。

注重法治文化建设与其他工作的融合发展。要立足实际,凝聚各单位、各部门和各阶层力量,构筑起“积极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有序运行”的法治文化工作联动机制。要促进法治文化与社会实践的融合,通过与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建设等工作的结合,推动实现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要注重法治文化与其他文化相融合,着力建设以“执法为民”为重点的机关法治文化、以“诚信守法”为重点的企业法治文化、以“规范自律”为重点的行业法治文化、以“尚法守法”为重点的校园法治文化、以“民主自治”为重点的城乡基层法治文化,全面提升各个领域的法治品质。

(作者为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