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的内在联系,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以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
绿色生产力是以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
从理论层面上说,新质生产力是遵循“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即“两个和解”理论。人与自然的和解,不是意味着人完全屈服于自然,停止生产的步伐,也不是意味着将自然纳入人的目的,而是一种相互融合、相互占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和解是人与社会和解的前提,也是其结果。只有在人与自然的和解中,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解,即推动经济发展、文化建设与创新、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创造等,才能实现人与人的和谐,人类本身的和解。因此,新质生产力蕴含了对“两个和解”理论的深刻认知,体现出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从发展理念上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内在蕴含着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哲理,走出了一条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人类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涉及到实现人类与社会的和解问题。实现人类与社会的和解也对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从本质上说,二者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推动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要深刻认识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完全可以互为融合、和平共处,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增值自然资本、发展绿色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绿色生产力是以新技术和新要素的优化组合为发展方式的优质生产力
传统生产力在生产工具和发展模式上具有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等特点。不同于传统生产力,更高技术含量的劳动资料是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新质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一个重要目的在于改变传统生产力发展中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模式,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培育和发展绿色生产力。也就是说,新质生产力催生和培育绿色生产力的关键在于智能化、绿色化新技术的应用,其核心在于科技创新。一方面,绿色生产力要依托技术创新尤其是绿色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主要就在于发展绿色创新技术,尤其是数字技术和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不仅为企业制造和生产绿色产品打开了新空间,提高了要素利用效率和配置效率,而且为降低资源能源消耗规模和强度提供了新路径。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带来的更高端、更生态、更智能的新型生产工具,在极大开辟新的生产空间、保护环境的同时,也加快了生产力的新发展。另一方面,绿色生产力要依托技术创新尤其是绿色产业的建设发展。绿色化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趋势。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加快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融合化升级改造,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从而构建起绿色生态产业体系,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低碳园区、绿色能源、绿色材料等,在助力节能减污降碳、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还能促成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赢。
绿色生产力是以绿色生态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发展追求的前瞻生产力
绿色是生命的象征,绿色生活是美好生活的基础和前提。绿色生产力是以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为价值导向的,同时构造出绿色生态的社会效益,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其一,绿色生产力以绿色健康生活方式为“牵引力”。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是从需求端撬动市场的导向作用,以绿色需求提供绿色供给,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绿色动力。绿色生活方式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主要体现在:一是倡导绿色文化,树立高质量发展是以绿色发展为底色的生产生活观念,引导和深化经济社会主体对绿色低碳产品的认知,让绿色出行、节约用电、“光盘行动”、垃圾分类等成为良好生活习惯,加强对制度规范、价值观念和行为实践等形式的综合培育,积极参与绿色低碳环保行动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二是鼓励绿色消费,遵循商品消费适量原则和勤俭节约原则,禁止铺张浪费,坚持物质满足和精神愉悦相协调,激发高端绿色消费的更新创造,催生新型消费模式,从而刺激市场需求,从需求侧进一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其二,绿色生产力是以高水平绿色治理为“集成器”。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继续完善环境财政、生态补偿机制、绿色金融、政府绿色采购倾斜等经济手段,进一步激发企业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促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依托数字技术赋能环境治理,提高环境治理的及时性、科学性和精确性,广泛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同时,培育和壮大绿色生产力,还需要继续保护和优化绿色生态。加快对新能源汽车、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新型储能、综合能源服务等绿色应用的推广,积极投入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开展全民绿色行动,营造崇尚绿色生态的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理论特质研究”〈2021SJZDA057〉,2024年南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202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