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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2022-07-01 10:20: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陈启迪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共享经济和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催生了大量就业岗位,依托移动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约工、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成为重要的新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拓宽了人们的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途径。同时,与传统就业形态相比,其在就业方式、组织方式、工作时间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给保障劳动者权益带来严峻挑战。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新挑战

劳动关系界定不明晰。在我国现行《劳动法》框架下,劳动保障的法律适用以明晰的劳动关系为前提。但由于新就业形态工作方式多样灵活,难以符合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导致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游离于法律保护之外,劳动者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而且从劳资双方关系看,平台企业处于主导地位,部分企业利用平台的优势地位,使用劳务派遣、承揽、分包等各种方式“去劳动关系化”,以此规避法律规定的责任义务。尽管目前国家出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类型和平台企业责任,但存在政策落实难度大、认定细则不明确的问题,劳动关系的确认仍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寻求法律保障的痛点。

社会保障覆盖不到位。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基于传统“单位用工”的固定劳动关系建立的。由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很难与平台建立固定劳动关系,平台企业利用相关法规的漏洞,不愿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尽管目前多数地方允许劳动者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但缴费全由个人承担。而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流动性高、收入不稳定,尤其是社会保险关系的区域转接手续繁琐,导致其参保和缴费意愿不强,参而不缴或断缴现象普遍。因此应进一步优化现行社会保险政策,精准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打通全民参保的“最后一公里”。

集体协商机制不健全。与传统劳动关系相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诉求普遍缺乏集体协商机制,存在话语权缺乏、沟通协调不畅、申诉渠道少等问题。一方面,在“平台+个人”的新就业形态中,劳动者以任务为导向而不是以岗位为导向,从业群体呈现分散化和原子化特点,难以形成稳定的组织网络。另一方面,多数平台企业凭借算法优势单方制定接派单规则和提成比例,缺乏协商过程,导致相当多劳动者被“困在系统里”,承受巨大安全风险和精神压力。

加快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机制

随着上述问题的日益凸显,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得到政府高度重视。2021年国家相关部门就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政策,但在具体实践中,还需要加快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机制。

一是健全法规制度。一方面,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将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纳入法律保护框架,对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新就业形态,要制定更加具体的认定细则和标准,确保平台企业规范用工,主动承担用工责任。另一方面,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针对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难和参保意愿低等问题,借鉴国际劳工组织通行的三方性原则,构建政府、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三方共同参与的新就业形态社会保障基金。加快社保全国统筹,全面放开户籍限制,研究制定合理的社保缴费水平和中断处理办法。探索构建多元化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的基础上,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开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险。

二是完善治理机制。首先,优化组织领导机制,建立人社、交通运输、法院等部门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机制,出台具体治理办法。其次,发挥工会职能作用,丰富入会形式,最大范围地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快推动成立行业工会,并与平台企业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维护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强化监督职能,督促平台规范用工行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培训,优化平台算法规则,制定科学合理计酬激励体系,建立申诉渠道和反馈机制,以保障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权。最后,强化行业协会作用。引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较多的行业建立行业协会,并针对工作时间、职业安全、抽成比例等设立行业劳动基准。探索构建由行业协会牵头、行业工会参与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诉求表达渠道。

三是优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拓宽政府就业帮扶和职业介绍等公共服务范围,使之覆盖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依托平台企业和行业工会,组织开展新就业形态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力度。整合社会各类培训资源,统筹社会各方力量,规范培训市场,优化培训方式,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加大新就业形态人才培养力度,满足新科技和新产业发展需要。深化产教融合,促进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专业链、教育链与新技术、新业态有机衔接,使更多从业者掌握相关技能,在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中就业创业。

(作者单位:常州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人工智能嵌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研究”〈21YJC710009〉阶段性研究成果)

(转载需注明来源:江苏智库网)
  编辑:蔡阳艳